上半年凤凰县规上服务业运行形势浅析
一、规上服务业运行基本情况
(一)营业收入大幅下降。1-6月,我县1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9564.4万元,同比下降43.17%。分行业看,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1955.8万元,同比下降51.96%;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2657.9万元,同比下降58.26%;文化艺术业营业收入2474.9,同比下降18.58%,该三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占全县规上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的74%,是全县规上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行业,也是影响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重要因素。
1-6月规上服务业各行业营业收入情况
行业大类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上年同期 (万元)
|
同比增长 (%) |
道路运输业 |
499 |
451 |
10.64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401.9 |
414 |
-2.9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371.1 |
2021.4 |
-32.17 |
商务服务业 |
1955.8 |
4071.4 |
-51.96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2657.9 |
6367.8 |
-58.26 |
居民服务业 |
203.8 |
465.2 |
-56.19 |
文化艺术业 |
2474.9 |
3039.5 |
-18.58 |
(二)业务量少成本低,盈利能力有限。从营业成本来看,1-6月规上服务业营业成本7244.9万元,同比下降31.76%,除道路运输业因更换新能源车辆成本增加外,其他各行业运营成本均同比下降较多,部分企业想通过控制成本、开拓业务增加营业外收入等措施来增加盈利,但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盈利效果不佳。从汇总数据来看,1-6月规上服务业营业利润-2623.3万元,利润总额-2440.4万元,部分企业大幅下滑,各行业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亏损。
(三)企业用工情况不稳定,应付职工薪酬下降。1-6月全县规上服务业企业期末用工人数1123人,同比下降17.43%,应付职工薪酬3389.7万元,同比下降11.05%,多数企业由于经营情况欠佳,人员工资日益渐长,在企业内部实行裁员、减员、减岗的措施来减少运营成本,缓解当前面临的发展压力;同时也有大部分企业的员工由于企业发展不景气,对当前的薪酬不满意而离职,导致大部分行业的用工从业人员减少。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减少,直接影响应付职工薪酬也同比下降。
指标 |
期末从业人员 (人) |
应付职工薪酬 (万元) |
||||
1-6月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长(%) |
1-6月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长(%) |
|
总计 |
1123 |
1360 |
-17.43 |
3389.70 |
3811.00 |
-11.05 |
道路运输业 |
62 |
62 |
0 |
167.20 |
139.60 |
19.77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54 |
52 |
3.85 |
278.00 |
266.30 |
4.39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5 |
138 |
-38.41 |
680.20 |
791.60 |
-14.07 |
商务服务业 |
370 |
434 |
-14.75 |
1228.00 |
1311.30 |
-6.35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214 |
300 |
-28.67 |
370.70 |
501.10 |
-26.02 |
居民服务业 |
83 |
102 |
-18.63 |
117.30 |
172.20 |
-31.88 |
文化艺术业 |
255 |
272 |
-6.25 |
548.30 |
628.90 |
-12.82 |
二、规上服务业运行问题分析
(一)从经济效益来看,亏损企业占多数。我县1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亏损企业有6家,营业利润为-3677.2万元,去年同期为-1874.4万元,同比增长96.2%;盈利企业有6家,营业利润为1053.9万元,同比下降72.5%,全县规上服务业亏损面达50%。我县亏损企业中大部分为涉旅企业,从数据分析来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县涉旅行业和旅游环境的不景气、不协调。通过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到近两年我县旅游市场比较混乱,“黑导游”拉客现象屡见不鲜,“购物低端旅行团”鱼龙混杂,旅游市场恶性竞争,舆论冲击打压凤凰古城等,对凤凰的旅游市场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直接影响了涉旅企业的营收,不同程度的制约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另外,大部分涉旅企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对景区、景点门票实行了降价,导致这部分企业多为亏损状态。
(二)从产业结构来看,行业分布范围小。我县规上服务业企业为多为中小型企业,整体规模偏小,占全社会服务业比重偏低,全县1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仅占服务业行业分类中的7个大类,行业分布范围小,缺乏竞争力,行业发展比较薄弱,个体经济占比显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同时企业抵御风险和融资扩张的能力也受到诸多限制,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仅靠几家企业支撑整个规上服务业,极易造成服务业统计数据大起大落。
三、关于规上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一)发展与排摸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方面加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摸底、上报工作,将质量效益好、符合入库要求的服务业企业纳入统计;另一方面深入挖掘有市场潜力的行业和企业,扶持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创造有利于中小服务业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促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小升规”,并及时纳入统计,夯实服务业统计数据支撑基础。
(二)鼓励达规单位“个转企”,增加规上服务业入库单位数量。根据现行统计制度方法的规定,纳入规上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必须是法人单位,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批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水平较好、达到规上服务业统计标准的单位为个体户,这些个体户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我县规上服务业发展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加大申报规上企业入统工作的同时,建议多多鼓励规模较大的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相关部门出台并落实企业上规模的扶持政策,这样既有利于减少县域之间规上单位数量上的的差距,又有利于填补行业空白,还有利于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全面性。
(三)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整治。去年以来,针对我县旅游市场的不良现象,陆续开展了“春季行动”、“利剑行动”、“暑期行动”等一系列重点针对非法拉客、“黑社”、“黑导”、“黑车”、“黑店”、演艺场所、购物场所、“不合理低价游”、商业贿赂等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虽然成效卓见,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持续整治,维护游客、合规涉旅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业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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