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0-00516
  • 文号:州政办发〔2020〕28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2020-10-27
  • 签署日期:2020-08-24
  • 登记日期:2020-08-24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20-08-24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高质量统计为目标,以精准统计为主线,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精准研判经济形势、科学评价发展成效、创新统计方法制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统计监督管理上有新突破,不断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高质量统计体系

1.健全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健全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监测评价体系、考核实施办法,做好统计监测、数据收集、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

2.建立协同联动大统计格局。树立全州统计一盘棋思想。统计部门要强化统计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服务的能力,建立监督、协调、服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落实本系统统计主体责任,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协作、共享,特别是对重要数据进行联合监测分析评估,增强数据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匹配性。

3.改革创新统计方法制度。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统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核算的作用,建立会商机制,集中研判核算数据,做好GDP核算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抓实核算所需的财务、业务统计和行政记录等基础数据,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加强新经济统计。统计部门要开展新经济统计试点工作,完善“三新”经济统计方法制度,全面真实反映新经济发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新经济的培育和监测,丰富基础数据来源,配合统计部门抓好新经济统计。

(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州、县市、部门、乡镇、村、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调查对象依法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据。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5.做好各项普查调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普查。统计部门要做好普查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配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协同做好普查工作。加强单位名录库建设。统计部门要做好名录库的动态维护管理和“四上”企业的申报核查入库工作;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定期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相关企业及投资项目申报入库行政登记等资料。

6.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评估。建立切实可行的核查制度和联合联审评估机制,加强对数据采集、审核、处理等环节的监控,重点加强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监控,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数据质量可追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调查对象填报数据质量审核的主体责任,并对主要指标数据进行综合审核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7.开展重点专题调研。每年列出重点调研课题,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特别是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开展专题调研,客观全面反映成绩,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及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8.强化监测预警研判。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经济形势的预测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要部署加强跟踪监测,对脱贫攻坚、全面小康、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等加强考核监测,提升监测分析能力水平。精准研判经济形势,切实运用统计数据开展形势分析。统计部门要牵头建立经济形势联合分析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提高分析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9.推动智慧统计建设。完善统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开发智慧统计应用平台,研究探索大数据分析挖掘方法在数据监测、预判预警、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提升统计数据开发应用能力。整合各部门基础数据,利用智慧湘西平台,逐步实现跨业务、跨部门、跨区域统计数据资源互通共享。

(四)加强统计监督管理

10.强化统计监督作用。健全统计监督机制,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方法制度执行、统计数据质量、部门和基层统计工作等方面的监督。严格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完善“双随机”抽查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健全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人员进行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发挥统计部门社情民意调查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民意调查,客观准确反映和把握民意。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区域性、全局性发展规划、预期目标、重要措施时,注重听取统计部门意见

11.发挥统计在考核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统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各项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统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绩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为民办实事等有关考核评价中的作用,通过统计部门量化测评和第三方调查,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工作保障

12.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统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定位、谋划和推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统计工作汇报,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大型普查、专项调查经费。统计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建立与高质量统计工作相适应的组织体系。

13.加强能力建设。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知识作为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14.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分解统计任务,确保统计工作质量。加强考核评价,州人民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统计工作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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