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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的通告

2021-02-26 16:52 作者: 来源: 【字体:

根据国家、省、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相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审核时间和地点

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到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类“无差别”受理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三、审核需提供材料

(一)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第三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2020年度1月、6月、12月的职工工资表、花名册(包括正式职工和已安排就业一年以上的临聘人员)。

(三)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支付凭证。

(四)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核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格请在湘西州人民政府网站或州残联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办理将全额计征。逾期未来办理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由税务部门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加盖公章。申报单位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电话预约。用人单位审核资料齐全,可电话预约州残联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审核认定。

咨询电话:0743-8254294 (州残联)

0743-8225730 (州政务中心)

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2月26日



相关文件: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说明.doc
核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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