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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关于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2021-05-06 08:38 作者: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 【字体:

根据《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问题清单,其中涉及湘西自治州有一个问题,经过全面整改,已得到整改落实。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披露问题:“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020年8月现场调查发现,湘西州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大量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酸浸渣,伪造转移联单,虚报处置量;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虚报空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整改目标: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对湘西州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行为,监督企业合法经营,帮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0万元。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湘西土家人公司和泸溪顺达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11.2万元。公安部门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2人。二是安全处置超期贮存危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安全转移花垣县太丰治炼责任公司超期贮存剩余酸浸渣,自2020年8月4日至11月21日,太丰公司累计转运4828车共计158555.39吨酸浸渣,库内超期贮存的危险废物酸浸渣已全部完成转移。三是贮存库地块生态修复。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花垣县太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酸浸渣贮存地块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完成了地块覆土,并进行了草籽的播种。四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废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五是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省州县纪委监委已对州县两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10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3人诫勉谈话,3人政务记过,3人政务记大过,1人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联系地址: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文心路1号

联系电话:0743-82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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