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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2022-07-26 11:10 作者: 来源: 【字体: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州直机关各单位:

《湘西自治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湘西自治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州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着力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人才队伍,根据中央、省委乡村人才振兴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21年起,每年力争引育一批服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推动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到2025年,基本形成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的工作格局,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引育

1.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价和扶持机制,现有农业优惠政策和项目优先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分县市设立农民培训学院,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将服务产业振兴的业绩作为等级评价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与涉农项目申报、评优评先挂钩。每年评选100名左右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到2025年,培育、评定1万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2.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农村合作经营主体分类评价体系,按照经营规模、管理体系、带动能力等对农业经营主体评定等级,高等级经营主体带头人申报涉农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定期组织研修培训和考察学习。到2025年,引育2000名以上具有较好辐射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科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二)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引育

3.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加大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训项目支持力度,开展电商专家下乡活动。依托湘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重点加强自媒体营销、网络直播带货等新型电商业态和农村网店经营人才以及带货“网红”的培养力度。到2025年,引育2000名以上农村网店经营人才、6000名以上农村自媒体带货“网红”。(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委网信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4.培育乡村工匠。围绕土家族、苗族特色文化资源,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加大苗绣、土家织锦、踏虎凿花、蜡染等民族技艺的保护传承力度。实施乡村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持续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湘西工匠”支持力度。建立“乡村工匠”认定发证制度,对取得“乡村工匠”证书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到2025年,培育5000名以上乡村工匠。(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文旅广电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5.打造劳务输出品牌。围绕新生代农民工出州就业,进一步做大“湘西绣娘”“湘西育婴师”等劳务品牌,积极打造茶叶制作、银饰锻造、菊花石雕等技能培训品牌。围绕“珠三角”“长株潭”等发达地区企业发展需要,实行订单式劳务输出,有针对性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普遍提升从业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对于成效突出的乡镇、村给予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三)加快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引育

6.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稳妥推进县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城市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须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乡镇、村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跟岗任教至少1年。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照学科教师结构优化要求,精准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加大名师送教下乡力度,组织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骨干教师定期赴乡村开展教学活动,州、县名师工作室学科教研团队须安排一定比例乡村骨干教师跟团学习。加大乡村教师培训的力度,“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州培计划”“县培计划”中乡村教师的参训比例不低于60%。鼓励乡镇中小学教师开展分片区“共享”式教学。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向乡村教师倾斜。到2025年,引育2000名以上乡村骨干教师,定向培养2000名以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从业资质的乡村教师。(牵头单位:州教体局;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7.推进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核定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时,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可适当突破现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部分可以用于发放增量绩效。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本科、专科生计划,开展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拓展乡村医生高级人才队伍。加大优秀基层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交流任职力度。扎实开展基层村医、全科医生、骨干医生培训工作,在职乡村医师培训率达100%。乡村医生可按参保条件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2025年,引育1000名以上乡村骨干医师,定向培养400名以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从业资质的乡村医生。(牵头单位:州卫健委;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8.推进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人才下乡服务,大力培养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和乡村旅游示范者。非遗传承人工作室,非遗传承人带徒、进景区等人才项目,重点向服务乡村的非遗传承人倾斜。加大乡村导游、讲解员培养力度,定期组织集中轮训,对新获得中、高级从业资质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到2025年,引育300名以上文旅人才,2000名以上优秀导游、讲解员。(牵头单位:州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四)加快乡村治理人才引育

9.加强乡村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锻炼,招聘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担任乡村振兴联络员。面向村党组织书记、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选调生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个届期内至少开展2次。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乡镇服务期间引才经济补助提高50%,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或评聘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当选村干部的,任期内按照本科、硕士、博士分别不低于1000元、2000元、3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符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补助条件的,在村任职期间参照经济待遇执行标准给予补助;设立高学历村干部岗位补助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各负担50%。到2025年,乡镇党政班子中有乡村工作经历的干部不低于6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村干部翻一番。(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10.定向培养基层组织人才。推进基层组织人才定向培养工程,支持村干部、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采取在校学习、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到2025年,培养1500名以上“农民大学生”。(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财政局、州电大、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11.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经营管理职责目录清单,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实施金融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工程,从州内金融机构选派一批年青后备干部到乡镇挂职、到集体经济组织担任指导员,为乡村发展特色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实施“乡贤乡居”工程,支持有意愿回乡的本籍在外能人和退休人员参与乡村振兴,鼓励通过领办、创办、承包、租赁、受聘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经营管理,根据作用发挥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到2025年,选派100名以上金融、科技等人才到乡镇挂职。(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12.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初、中级职称。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纳入后备村干部管理。到2025年,引育800名以上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五)加快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引育

13.引育农业农村产业化创业创新和领军人才。围绕延伸农业产业链条,统筹整合州内创业创新类支持项目,加大农村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实施乡村产业振兴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每年以州内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二三产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围绕解决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化难题面向全国发布“招贤榜”,吸引农业产业领军专家参与乡村产业振兴,揭榜专家(团队)完成约定产业化目标的,分类给予20-100万元引才补助,同时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享受超额部分净利润。鼓励县市、州直涉农单位柔性引进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新申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每年根据评估结果给予30-50万元工作补助;对新设立的博士后(专家)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助,并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补助。对新认定省级农业星创天地给予资金补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州创办实习研训基地,吸引农业科研人员来州开展研究试验和成果转化。允许硕士研究生学历农业科研人员赴高校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期间的科研成果与派出单位共享,如期毕业可带薪,毕业后须在原单位工作5年以上。到2025年,柔性引进3名以上院士专家,10个以上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技术攻关团队,建立育才聚才平台20个以上,引育100名以上乡村特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00名以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州文旅广电局、州科协、州财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14.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落实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有关政策,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每年定期组织赴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训研修。加大从乡镇选调技术过硬、业绩突出、工作时间较长的农技人员到州、县市事业单位任职工作力度。落实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要求,提高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所占比重,职称评聘向服务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农科所等涉农单位新进的农技人员,须到乡镇或农村从事农技服务2年以上。乡镇新入职农技特岗生三年内须到县级业务对口部门进修学习不少于3个月。事业单位的农技人员经单位同意到乡村创办企业的,3年内保留其工作关系。(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农科院、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15.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推广利益共同体模式,大力选派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进驻农村开展科技服务,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分县市建立科技专家服务团,州本级每年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并对每个团队给予10万元左右经费补助;县市每年安排项目资金不少于30万元。每年评选一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并给予资金补助。到2025年,选派10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科协、州财政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湘西高新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县市、湘西高新区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实施,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各县市、湘西高新区要把推进该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推进时间表。将“乡村育才聚才行动”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督导落实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引导人才资源向乡村人才振兴聚焦聚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州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增加1500万元,专门用于州本级“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具体政策兑现及工作补助。有关部门管理人才的所需经费在部门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州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县市、湘西高新区所需资金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为人才在乡村创业创新提供良好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人才振兴,积极拓宽人才激励资金来源渠道。

(三)强化政策支持。建立乡村实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农民职称和职业能力评价标准体系。落实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乡村和涉农企业创业创新,充分保障其在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提高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及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建功立业。

(四)优化人才环境。建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水平,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加大对各类人才扎根农村、服务“三农”、创业创新的宣传力度,每年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武陵人才”选拔中对乡村振兴人才单列名额,引导乡村人才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的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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