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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卫健委

2024-01-20 12:00 作者: 来源:湘西自治州卫健委 【字体:

湘西自治州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围绕全州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传播政府声音,弘扬正能量,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委机关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22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委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202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各自的网站公开。

2、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委行政权力事项、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等信息。2023年我委行政权力事项共260项,①依申请六类:共84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其中主项12项、业务办理项38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15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9项。②依职权四类:共164项。其中,行政处罚11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检查41项。③公共服务:共12项。其中主项9项,业务办理项3项。(注:事项统计为2023年数据,以上事项实行动态管理)。④每季度公示全市出厂水、二次供水、末梢水水质抽检结果。2023年度共抽检吉首市出厂水水样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二次供水水样40份,合格40份,合格率100%;末梢水水样151份,合格151份,合格率100%。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3年度湘西州卫生健康委随机抽检计划。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大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湘西自治州本级2023年共抽取发放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总数71家,任务完成66家,关闭5家,监督覆盖率100%,任务完结率100%。三是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工作。在卫健委官网及信用湘西平台同步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2023年底州本级共监督检查194家,公示行政处罚共62家,一般程序22起,简易程序40起;公示行政许可494份,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共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数2件,其中网络申请数2件,邮件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2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件。所有受理意见均通过网上直接答复的形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为申请人指明申请方向。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四)加强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卫生健康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主体责任。做好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加强网站新闻中心、信息公开、办事大厅、政民互动等栏目维护,密切关注、及时发现网站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协调相关处室进行整改,保证委网站的良好运行。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推进新闻宣传内容和宣传手段创新,建好用好新媒体舆论阵地。指导各县市卫健部门及直属单位构建大众媒体与卫生健康行业媒体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并用的新闻宣传工作网络,形成立体宣传矩阵。重视新媒体运用拓展,依托互联网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根据卫生健康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网站内容,进一步丰富信息资源,方便群众查找信息资料。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务网站上,我委开设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3个栏目,包含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21项内容。

广泛发布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做到信息阳光、公开、透明,服务主动、规范、高效,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今年来,我委公开工作动态70条,通知公告76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4条,统计信息1条,财政信息14条。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按级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抓,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先后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第三方公司排查的主要问题及共性问题情况)》等文件,要求各县市卫健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准确。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为进一步加强湘西州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第三方公司排查的主要问题及共性问题情况等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市卫健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按职责任务分工情况,及时认真逐项落实并开展常态化自查自评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的要求,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离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相关科室提供需公开的内容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加大对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管理能力,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提高为民办事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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