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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规范天然水域垂钓行为

2021-04-10 09:23 作者:余江明 来源:团结报 【字体:

近日,《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简称《通告》)发布,规范该县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管理,明确酉水湘西段翘嘴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永顺段)、永顺司城河吻鮈大眼鳜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禁钓区域,禁钓区范围以外的天然水域为限钓区。

《通告》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1日为限钓区的禁渔期,禁止任何形式垂钓行为;垂钓人员须按“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方式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各类探鱼潜水设备、鱼枪、弓弩和视频装置进行捕鱼垂钓;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类诱食剂、鱼虾类活饵料进行垂钓;禁止任何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严禁利用垂钓从事或变相从事渔业生产行为,禁止生产性垂钓;严禁对水域生态、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造成破坏的垂钓行为;休闲垂钓误捕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团体性、群体性垂钓活动必须事先到该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垂钓者应弘扬文明垂钓、安全垂钓风尚,自觉服从垂钓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垂钓环境卫生,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在禁钓水域需以垂钓方式开展科研教学、调查监测、探捕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须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有关事项的函》要求严格审批。

《通告》明确水生动物的捕捞标准:青鱼、草鱼、鲢鱼、鳙鱼500克以上;湘华鲮、白甲鱼鱖鱼、乌鳢、管鱼250克以上;鳊鱼、鲤鱼200克以上;龟、鳖(甲鱼)250克以上;禁钓品种:大眼鳜、吻鮈、翘嘴红鲌及胭脂鱼、大鲵等国家一、二级水生野生保护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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