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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掏腰包扶贫”不是长久之计

2019-03-01 15:03 作者: 来源:湖南微扶贫 【字体:
当前,有些地方的扶贫工作人员自掏腰包资助贫困群众。这固然体现了帮扶人的积极态度,但这种方式在现实中却出现了变异和变味。

  “自掏腰包扶贫”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情形:一是“套关系”主要出现在贫困户不配合、不理解扶贫帮扶人的时候使用;二是垫付建房工程款就是在贫困户获得扶贫建设项目,但政府扶持资金未到位无法开工时帮扶人先垫付资金,等项目资金下来后再归还帮扶人三是慈善捐款,比如资助贫困家庭孩子上学使其不至于因贫辍学等。 

  由于帮扶资金不到位而出现的“自掏腰包扶贫”有着很大的无奈性和失范性。对贫困户来说会想当然觉得扶贫就是送钱送物,无法实现“智”“志”双扶的目的反而可能增生惰性和攀比心理;对社会而言则令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受到质疑。从更长远来看这种“短平快”的浅层扶贫招数,会使真正深层扶贫减少以上种种都不利于精准扶贫的持续深入和高质量开展。 

  此外如果“自掏腰包”成了扶贫干部的“标配”,无疑会给干部增加“另类负担”一方面,每个帮扶干部的经济实力不同不知实情的贫困群众容易因此产生攀比、怨怪等不良心理;另一方面甚至会有少数不思发奋努力的贫困户会认为,自己“不脱贫”干部就会“脱层皮”,因此肯定“有求必应”于是借机从干部身上实现“物质套现”。 

  由此可见扶贫干部“自掏腰包扶贫”不是长久之计,慎用为宜不仅在于其尺度难以把握,还因为人心走向难以预测“掏”得不好,将导致干部不仅要应对帮扶问题还要应对“自掏腰包”产生的衍生问题;不仅加重干部工作负担还会造成“帮扶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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