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7批2020年11月5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1XX202010310001 | 1、湘西经开区溶江小区A区后的施工工地,房地产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开展施工,已挖到溶江小区后面的边坡,并且发生过坍塌事故,对其小区存在安全隐患。 2、对经开区自然规划分局在没有业主参与的情况下给予的答复不满意。 | 湘西经开区 | 其他 | 1、湘西经开区榕江小区A区后的施工工地为学林路道路工程,施工手续合法。 2、发生过地质灾害已第一时间进行了应急处置,消除了隐患。 3、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滑坡处理的信访件,也未进行过答复。 | 部分属实 | 1、聘请湘西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加强指导。 2、目前该施工工地坡脚设置被动网/围挡等防止滚石掉落。 3、施工弃土(块石和黏性土)已经全部清除。 4、经巡查该处基岩稳定,并未发现该处有发生滑坡的隐患,施工过程由施工方边监测边进行施工。 | 无 |
2 | D1XX202010310002 | 不认可湘西自治州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批2020年10月30日)关于D1XX202010250001湘西经开区碧桂园交办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的回复。 其本人有三个诉求,满足其中之一均可:1、立即搬迁水泥厂;2、立即拆除违章建筑;3、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湘西经开区 | 其他 | 1、根据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规划分局出具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5-264-1-1及5-264-1-2,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项目符合湘西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规划选址合理。 2、经核实,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住宅8栋、二期一标段2栋商铺、二标段8栋住宅、配建幼儿园1所、二期三标段住宅6栋。一期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外,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于2020年6月30日前交房;二期已核发部分楼栋《施工许可证》,正在建设,不存在违章建筑。 | 部分属实 | 1、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已多次专题研究天源建材水泥厂搬迁事宜,承诺于2022年底前搬迁或关闭水泥厂。 2、湘西经开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2022年底前期位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二期二、三标段楼栋不交房。 3、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将积极协调,加快水泥厂搬迁进度,已要求生态环境、住建、信访、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安排准入接待群众来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 无 |
3 | D1XX202010310003 | 吉首市双拥路路边摆放的垃圾桶散发恶臭,对周边居民住户环境造成影响。 | 吉首市 | 土壤(生活垃圾) | 11月1日,吉首市环卫处与镇溪街道已在现场进行核实,该站是该片区唯一一座垃圾压缩转运站,距离周边最近的汽车西站压缩站距离有3.5公里。其承载了商业城、财信步行街、武陵山及关厢门3000余家商户及上万居 民产生的垃圾,如果取消,该片区的垃圾将无处投放,将会造成更大的污染。 | 属实 | 已责令环卫作业公司加大对该站的管理力度,增加垃圾压缩车的转运频次,确保周边干净整洁;同时加快该站的提质改造工作,尽快启用一中垃圾压缩站,分流该片区部分商户的垃圾,减轻该站的垃圾转运量。 | 无 |
4 | X1XX202010310001 | 龙山县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内王家棚煤矿非法无证开采12年,2002年3月起,县主要领导与矿主李某某勾结,地下采掘1平方多公里,用炸药近百吨,砍伐林木2000余平方米,造成区内多种珍惜动物灭绝、林地被毁,通村公路因煤矿开采坍塌未整修。 | 龙山县 | 其他 | (一)关于反映“龙山县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内王家棚煤矿 非法无证开采12年,2002年3月起,县主要领导与矿主李某某勾结,地下采掘1平方多公里”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 1、1996年6月,原龙山县地质矿产局首次向王家棚煤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至2012年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到期,矿区面积为0.7918平方公里,一直是持证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一直未生产,直至2014年底煤矿关闭。 2、2005年9月17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了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的湖南龙山印家界省级自然保护区。龙山县塔泥乡王家棚煤矿矿区范围位于湖南龙山印家界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范围内。2010年8月20日,湘西自治州林业勘测设计院出具的《湖南龙山印家界自然保护区王家棚煤矿位置说明》中明确指出,“王家棚煤矿早于2002年调查之前就已经开办,矿区合计86公顷,地表实际只有两个井口和通风口以及一个集煤场,面积约1公顷,在调查规划时未发现对周边生态有影响,故而将其纳入保护区缓冲区内”。 3、王家棚煤矿关闭时,根据2015年1月湖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提交的《湘西州龙山县政策性关闭龙山县塔泥乡王家棚煤矿采损量调查报告》显示采掘区域未超出矿区范围。 4、县主要领导与矿主李某某勾结的问题,一直没有发现相关线索。 (二)关于反映“砍伐林木2000余平方米,造成区内多种珍惜动物灭绝、林地被毁”的问题。经实地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龙山县塔泥乡王家棚煤矿周围范围内无砍伐现象,森林生长茂密;煤矿位于峡谷内,周围生态环境较好,人为干扰小,对野生动物生长环境影响小,没有毁坏林地。 (三)关于反映“通村公路因煤矿开采坍塌未整修”问题。经现场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龙山县塔泥乡王家棚煤矿所在的王家棚村现有主要道路三条,分别为汝池至白果台(村级、原煤矿运输主干道)公路、村部至板凳(组级)公路和板凳至一组(组级)公路。其中,汝池至白果台(村级、原煤矿运输主干道)公路和村部至板凳(组级)公路全程未发现塌方及道路缺口缺口情况,公路畅通。板凳至一组(组级)公路为龙山县2020年自然寨通硬化路工程。因其地处印家界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地势险峻,施工难度大,目前尚处在施工在建期。2020年10月19日,龙山县交通运输局在施工巡查时发现,该公路K1+600处存在水毁情况。经调查分析,系因该处地势低洼,易积水,且处于地质滑坡路段,遂对该处地基作出增加挡土墙加固路基的处理方案。故该处为正常路基加固整修范畴,而非煤矿开采造成坍塌。目前,该处挡土墙的钢筋混凝土基础部分已施工完成,正待进行挡土墙的作业,预计2020年11月30日前可完成该段施工,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 不属实 | 无 | 无 |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