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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走深走实

2022-10-21 16:14 作者: 来源: 【字体:

全州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保护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湘西州、州政府的部署要求,湘西州检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以平等保护为原则,以全方位保护为目标,多措并举,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围绕六大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20222,州检察院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六大举措》(下简称《六大举措》),明确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60条意见,引导全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一以贯之坚持平等保护、宽容失误、鼓励创新等理念。为此,吉首、泸溪8个县市检察院分别出台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永顺县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8件。

今年6,对六大举措》实施进行了评估。在六大举措》所提出的服务保障举措得到了贯彻和实现,“四大检察”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进,传统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等领域办案数量和质量迈上新的台阶,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一些新的检察工作领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也迈出坚实步伐,取得重点突破。通过六大举措》实施,创新服务载体,完善服务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检察服务,推动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州检察机关逮捕影响非公经济犯罪发展案件612人,起诉影响非公经济犯罪发展案件814人。

二、立足两个层面,不断提高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性和实效性

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立足两个层面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主人身权利、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主财产权益、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今年来起诉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案件被告人1425件1786人,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5人,占比4.75%,涉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621人,占比34.77%

二是依法慎重办理民营企业家和民企涉罪案件。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对构成犯罪的,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定罪证据不足的,坚持按疑罪从无原则,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三、突出个重点,切实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三个重点,找准服务民营经济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一是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哄抬价格、阻挠施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二是围绕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积极服务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民营企业周边的生态环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金融犯罪案件6件9人。起诉金融犯罪案件1637,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件6人。

四、建立项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服务等职能,从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一是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专门、优先办理机制。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期限基础上,加快办案节奏,通过提前介入、开列详尽的补充侦查提纲等引导侦查,切实减少“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对重特大案件,州院第三检察部派员指导二是建立涉民营企业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各办案环节就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防范预案,避免因办案时机或者方式把握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者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建立涉民营企业办案会商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注意听取工商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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