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关于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的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银保监分局分别开展了分管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汇报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接到通知后,委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文件及时传达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清理;二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三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四要认真做好检查总结。通过清理和规范,使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专项行动自查情况
(一)水电气收费
州发改委召开委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工作方案:一是确定了目标任务,严格要求各县市、各企业对标对表全面清理供水、供电和供气收费情况,取消不合理收费;二是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总负责,商价科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三是综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同推进供水、供电和供气环节清理取消工作;四是重点破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点环节;四是加强对县市业务指导与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创新方法,强化整治措施。为切实做好供水、供电和供气环节清理取消工作,州发改委在多次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了对个别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将报告报送州纪委和州优化办,形成强大清理整治力量。
2、供水环节。州发改委多次深入县市和供水企业,指导县市发改局和供水企业开展清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和供水企业对标对表全面完成清理取消目标任务。现各县市正在努力统计相关情况,以吉首市为例:一是在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方面,截止今年6月底已为22家企业、两个园区,取消收取接入工程费共计520.15万元;二是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方面,除正常建设安装费外,公司未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三是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方面,未有以检测费、验收费、接入费、增容费等形式收取费用;四是其他不合理收费方面清理方面,取消了供水计量装置强制检定费、供水计量装置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泸溪县通过自查,先后取消了水表安装勘察设计费、计量设备和安装人工费用等不合理收费项目。其他县市通过自查,未发现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3、供电环节。州发改委多次同国网湘西供电公司会商,要求州两级供电公司对标对表全面完成清理取消目标任务,州公司要加大对县公司指导和督办力度:一是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收费方面,对2021年3月1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投资界面延伸政策,全面实现居民用户、城农网报装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低压接入,2022年1-7月共创建业扩配套受限项目70个,为大中型企业客户节省办电成本6171.86万元,为6648户居民及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三零”服务,节约办电成本563.03万元;二是清理规范建筑区划红线内有关收费方面,通过自查,供电公司及所属施工建设单位,除正常建设安装费外,未发现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三是清理取消已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收费方面,供电公司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取消临时接电费、计量装置费、变电站间隔占用费等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四是其他不合理收费方面,未发现供电公司及所属或委托的施工队伍收取移表费、计量装置、调试费等费用。
4、供气环节。州发改委多次深入县市和城燃企业,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完成清理取消目标任务,相关情况正在统计中,以吉首市为例:一是建筑区划红线外收费情况,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外连接至公共管网部分的相关建设支出均由城燃企业承担,未发现向用户收取费用情况;二是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收费情况,对于居民总体执行政策文件较好,因县市价格调整核定工作相对滞后,个别情形还未达到国省新政策文件要求,对于非居较好执行价格文件精神,未发现收取计量表具费用;三是建筑区划红线范围内运行维护等费用已计入配气成本,全部由城燃企业承担;四是未发现物业公司代收费用情况,实现直接抄表到户。
5、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是地方财力困难,相关政策落实难到位。二是市场化进程过快,供应企业经营困难。
(二)地方财经。
州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和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整治地方财经秩序专项行动分领域工作小组,明确每个领域由分管局领导任组工,责任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业务经办人员任联络员的工作机制。
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全州各级各部门对2020年以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有关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明确自查项目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逐步整改销号,自查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实现全覆盖,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领域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
(三)交通物流。自查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收费行为,州交通运输局按文件规定对我州公路领域、水路领域(湘西州目前只有1个港口企业,2个件杂货泊位)、道路运输领域、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开展了自查自纠,经排查均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四)行业协会领域。
州民政局组织了全州行业协会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我州行业协会商会没有发现乱收费等现象。在自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存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强制入会、强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情况存在。
(五)金融领域。
根据湖南银保监局统一部署,湘西银保监分局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治行动范围和内容。督促各银行机构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行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银行机构对照服务价格管理、服务价格行为、与信贷融资相关收费及合作业务管理等要点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帐,认真逐一开展排查。
经自查,发现个别银行机构存在违规收取政策已减免服务费用和违规收取贷款押品评估费问题,现已要求其退还违规收费,已全部整改到位。
其余银行机构不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服务价格信息、超出价格公示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等问题,不存在利用优势地位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和措施、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等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联合市监等部门组织对涉企收费单位开展抽查,主要是抽查落实助企纾困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巧立名目违规收取多种费用、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实行强制摊派、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等问题。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