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湘西自治州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2024年3月13日至4月1日,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湘西自治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9日向湘西州委、州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州委副书记、州长陈华主持,督察组组长唐勇通报督察报告,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湘西州委书记虢正贵作表态发言。刘益贵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湘西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州直及中省驻湘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督察认为,湘西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湘西州第十二次党代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全州发展战略任务,提出着力建设“生态湘西”,打造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区。州委书记、州长带头经常深入一线督导,州委常委和州领导坚持“联县包片”督导工作制度,2017年以来,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以及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109个。在全省率先实现排污权交易通过3个平台全流程操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现“两高”项目零审批,2023年,全州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提升到50%左右。湘西州连续两年在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评“优秀”市州,考核城市吉首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2023年湘西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荣获省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强力推进“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整治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的肯定。“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荣获生态环境部表彰。全州创建“样板河”115条,沱江获评全国“最美家乡河”,凤凰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花垣县十八洞村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未督先改、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截至2024年6月26日,督察组交办的102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02件,其中责令整改161家;立案处罚16家、罚款77.62万元,约谈2人。
督察指出,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湘西州生态安全定位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本区域本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有的地方和部门抓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思想,问题整改被动应付、不严不实,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还未有效形成。近三年,泸溪县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逐年下滑,龙山县2022年、2023年在湘西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名靠后。
“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还有差距。花垣县矿业综合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整治成效还不稳固,关闭退出的6家铅锌矿山还没有完成生态修复,大脑坡铅锌矿等个别矿山绿色矿山建设进度滞后。排吾、民乐、猫儿等3个乡镇的锰矿山原有污水处理厂管理有待提升,狮子桥坝下断面的锰还不能稳定达到管控目标,花垣县新巍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未完成“两断三清”。后续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任务依然繁重,花垣河兄弟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进展缓慢,保留的电解锰企业升级改造推进速度较慢,锰渣资源化利用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17座锰渣场未完成治理。举一反三推动整治不力,古丈县宏泰锰业、恒源锰业2家电解锰公司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滞后,烂泥田锰矿权整合还没有实质性进展;保靖县和泸溪县电解锰企业落后产能整合还不到位。
对“双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等6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仍未正式印发,湘西州9个省级产业园区均未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2022年湘西州天然气消费占比仅为1.9%,低于全省3.8%的平均水平,低碳转型压力巨大。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提效达标、保优争先存在短板。
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问题突出。部分水质考核断面不能稳定达标,2021年以来,吉首市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国控断面和龙山县民安街道三湾塘村国控断面分别13次、4次超水质考核目标。2024年1至2月,龙山县在全省126个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倒数第7。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明显,湘西州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2023年为0;吉首市管网结构性缺陷修复率仅9.8%,永顺县、龙山县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分别为0.6万吨、1.5万吨;乡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花垣县边城镇污水处理厂、凤凰县竿子坪镇污水处理厂未按时限要求建成投运;永顺县松柏镇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染防治设施长期闲置未运行;保靖县清水坪镇污水处理厂日均进水化学需氧量低于50mg/L。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有待巩固,吉首市雅溪管涵出口至岷杭冲段水质监测结果为劣V类,龙山县华塘街道螺丝滩社区刘家院子小溪沟、汤家沟水库达到重度黑臭。饮用水水源保护仍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永顺县松柏水库二级陆域保护区建有混凝土搅拌站,古丈县古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一级保护区倾倒建筑垃圾,凤凰县天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建有一个垃圾堆场。
大气污染防治部分重点领域管控不力。2024年一季度,湘西州PM2.5浓度不降反升,同比上升2.4%,排名下降2位。2023年,花垣县、保靖县SO2平均浓度分别排名全省倒数第一、倒数第六。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湘西州27个建筑工地,部分未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原料裸土无覆盖、部分道路未硬化、工作面未湿法作业。餐饮油烟排查整治不力,吉首市和湘西高新区多家餐饮门店油烟废气向污水管网内排放或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油烟直排问题比较突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维护不到位,部分加油站加油设施老化破损,二次回收系统不完善,对检查井油气泄露的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吉首市新晨汽车维修厂、泸溪县昊行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县鑫恒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喷涂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过滤棉长期未更换;泸溪县鸿诚汽修厂、凤凰县土桥栊修理厂等多家汽修厂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湘西州集中钣喷“绿岛”项目建设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亟待加快推进。生物质锅炉污染整治不彻底,随机抽查吉首市和湘西高新区10台生物质锅炉,1台无废气治理设施,5台仅采用简易水除尘。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湘西州共有1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发现部分存在检测不规范和造假行为。秸秆垃圾和烟花爆竹管控治理还不到位,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垃圾和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时有发生,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不健全,部分县市区资源化利用率低。
固体废物收集处理还有短板。建筑垃圾处理不到位,湘西州吉首市、永顺县、花垣县、湘西高新区目前没有标准规范的建筑消纳场;保靖县迁陵镇蔡家庄、迁陵镇新桥G209路保靖绿建渣土工程建筑垃圾处置场地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倾倒。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产废单位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设置不规范、未按要求张贴标志标牌、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短板不容忽视,龙山县垃圾还没有转运至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凤凰县高峰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目前仍未开工建设,部分乡镇垃圾中转站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臭气处理设施。
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自然保护地监管还有差距,湖南边城曲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边城—古苗河风景名胜区内违规建设边城风情小镇项目,损毁国家二级公益林4.9亩;保靖县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违规建设三栋生猪养殖栏舍,污水直排外环境;古丈县中医院项目侵占栖凤湖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16.15亩土地,倾倒大量施工废石、建筑垃圾。违规侵占林地和采石问题时有发生,中铁三局集团湖南桑龙高速公路TJ5标项目少批多占林地17.73亩;凤凰县山江镇两家采石场违规侵占林地11.58亩,至督察时仍未完成生态修复;保靖县丰银燃料有限公司违规取石打砂外售。
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仍需加强,保靖县水产网箱养殖排查整治不到位、退养清退不彻底,泸溪县元胜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5头病死猪抛弃周边山林,污水漏排外环境,凤凰县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未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乡镇医疗机构管理还不到位,督察组抽查四家乡镇医疗机构,发现都存在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医疗废水处置不正常的问题。工业园区管理还有不足,泸溪县工业园区内鑫兴电解锰厂部分废水溢流进入外环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2021年以来,湘西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执行率为40.76%。武水吉首段细溪河、岷杭冲、湾溪河流域及典型片区水生态修复工程资金下达近2年,目前还在招标;2020年龙山县煤矿地下水污染治理和2021年凤凰县金山矿业尾矿库及周边历史遗留矿渣风险管控等项目还未完成建设。
三是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仍需发力。
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吉首市台儿冲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还未启动工程封场,部分渗滤液直排外环境;龙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仍在使用,垃圾渗滤液局部渗漏。凤凰县城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不完善,官庄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偏低问题,目前仍未开展系统治理。泸溪县工业园南区未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有5家涉重金属企业废水未进一步深度处理,污染周边生态环境问题还未启动建设,涉重工业企业废水排放仍存在环境风险。
部分问题整改标准不高。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披露永顺县25家采石场无序开采非法侵占林地问题,但仍存在排查整治不到位、生态修复标准不高、推进缓慢问题。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指出的湘西州已关闭退出的108家企业生态修复问题,2021年底湘西州已完成整改销号,但部分点位生态修复效果欠佳。
个别问题存在不实整改情形。吉首市峒河国家湿地公园红线内非法生产砂石问题多次被省委巡视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交办,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湘西乾城搅拌站在2023年12月31日资质到期后仍在原址进行生产作业。
四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亟待压实。
部分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压力传导存在偏差,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存在观望心理和畏难情绪。
部门管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有偏差。湘西州制定了45个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但仍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监管监测能力短板明显。湘西州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力量不足,相关仪器装备及车辆得不到保障,基层环保监管能力与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湘西州仅泸溪县、保靖县环境监测站基本具备水、气常规因子监测能力,其他县级站还不具备常规分析及应急监测能力,监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难以保障。
督察要求,湘西州委、州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要盯紧抓实“锰三角”矿业矿产综合整治,进一步突破锰渣资源综合利用和矿涌水综合治理技术攻关瓶颈;要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快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要认真查处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湘西州委、州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湘西州委、州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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