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2021年1-12月乡村振兴推进情况

2022-01-25 16: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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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扛牢首倡地政治责任,奋力开启了乡村振兴新征程。    

一是抓好“三个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组织衔接、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落到实处。组织衔接到位,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为组长、州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州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8县市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州、县两级乡村振兴机构完成挂牌,实现由脱贫攻坚机构队伍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政策衔接到位,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州2021年整合涉农资金23.47亿元,其中中央、省衔接资金19.27亿元,已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省衔接资金12.51亿元,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农村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以及补短板、强产业、兴文化、促增收、夯基础上持续发力,保障资金投入,全州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工作衔接到位,出台《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文件,建立全州乡村振兴督导调度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州县乡村四级书记带头抓乡村振兴,州领导联县包乡、县市领导联乡包村、乡镇领导驻村包村、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加强战略谋划。根据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立足州情实际,科学编制了《湘西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先后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和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构建起了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三是坚持分类推进。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1个、重点帮扶县4个,以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21个、重点帮扶村272个。按照示范创建县、重点帮扶县、面上县和示范村、重点帮扶村、面上村分类统筹推进,精准发力,示范引领,促进了乡村振兴走深走实。四是强化督导考评。建立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对标上级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并完成了州级2021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8县市以全优的成效接受州乡村振兴实绩考评;配合做好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实地抽查,将全州8县市作为考核“优秀”等次上报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实施乡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是脱贫攻坚及巩固成果受到高度肯定。湘西州十八洞村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中共凤凰县委等6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受到全国脱贫攻坚表彰。湘西州花垣、凤凰、吉首3个县市成功创建成第一批国家减贫交流基地。州乡村振兴局获评“国家乡村振兴系统先进集体”,全州69个先进集体和113名先进个人受到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典型做法获省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综合大督查表扬通报。

(二)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是“3+1”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教育帮扶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全州共发放教育资助资金3.7亿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6.27万人次;落实“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43.8万元,惠及2.03万人。健康帮扶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州脱贫户、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脱贫人口享受不低于50%的个人参保资助。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立了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全州共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362户,开竣工率均为100%。稳步推进农村供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机制,投资1.37亿元兴建27处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出台了《湘西自治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了州县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压实监测帮扶责任,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为依托,定期开展州直有关部门信息比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至12月底,全州共纳入监测对象14201户41128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均享受到1项以上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10549户32067人,做到了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全州设立了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基金规模达4055万元。

三是脱贫群众稳岗就业扶持有力。持续加大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定期对返乡和留岗人员进行监测分析,全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29.25万人。全州共设置公益岗位24465个,全部安排落实到人。促进全州易地搬迁户4万余人就业,做到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人口充分就业,实现一户有一人就业。

四是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推进。2021年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奖补资金25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项目,受益搬迁群众5300余人。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州新建充电桩113个、公共用房1.14万平方米、红白理事会馆0.76万平方米,集中安置点内累计建设创业就业车间5.31万平方米。全面完成易地搬迁住房不动产证登记发证20355套。   

五是农村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州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分别达4536元/年、5700元/年以上。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1亿元,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1.05亿元,有力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孤儿和临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并针对今年冷冬情况,免费向全州农村特殊困难群众、孤儿发放碳晶取暖器10169台,解决了1.5万农村特困人员及孤儿安全取暖问题,进一步兜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六是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到位。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求,全面完成资产分类管理、资产权属界定、资产信息登记、资产收益分配等工作。截至12月底,全州共录入扶贫项目资产57813个,资产原值214.46亿元。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管护制度,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光伏电站等行业部门资产后续管护机制,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七是金融扶贫,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强化资金需求摸底及风险防控,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户及边缘户,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截至全州已投放小额信贷总金额3.69亿元,月逾期率均低于1%,风险可控。严格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2021年全州项目库共录入项目14585个,预算总投资97.03亿元,资金规模为2020年度的100.73%,资金使用上无禁止支出事项及违规违纪现象。完成2022年度项目库录入项目10288个,预算总投资810379.76万元,资金规模为2021年度83.51%,全面完成省局目前关于项目库建设的要求任务。

八是中央定点帮扶,省内对口帮扶推进有力。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共投入项目资金2.97亿元,社会帮扶资金6.01亿元,消费帮扶投入资金2.92亿元。省内对口帮扶方面,今年6月,省内对口帮扶结对关系调整为长沙、岳阳、株洲、衡阳四市分别帮扶龙山、保靖、泸溪、永顺四县。截至12月底,四市共投入财政援助资金3.37亿元、社会援助资金848万元、消费帮扶5925万元,引进企业投资4420万元,在组织领导、人才支持、产业支持、劳务协作等方面给予湘西州大力支持。

九是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按月在全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各类矛盾问题,举一反三,均整改到位。同时对2021年度中央后评估考核、省实地抽查等反馈交办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确保逐一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到位。

(三)全力推进“六大行动”,进一步改善了农业农村发展新面貌。     

一是聚力产业就业富民行动,农村支柱产业不断升级。全州“八大特色产业”总面积超过400万亩,新增及品改、低改农业特色产业55.96万亩,培育发展州级及以上农业产业龙头企业205家;所有行政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清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89.74万人,其中脱贫人口已外出务工总数为29.25万(省外务工人数为15.9万人,省内务工数13.35万人)。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24465人。2021年全州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左右。

二是聚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全州已启动462个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301公里、安防工程554公里,新建村组停车场408个;完成农村改厕5.4089万座,探索“改厕+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群众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意识不断增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州投入2.24亿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372个。花垣县十八洞村、龙山县捞车村、古丈县龙鼻嘴村3个村入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三是聚力乡村育才聚才行动,“三农”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全州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体系,引进和培育服务乡村的农技特岗生、农村教师、乡村医生等各类人才共4920名,引导和支持3700余名外出能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回乡创业;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培训班736场次,7.1万名学员技能得到提升;引导1100余名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扎根乡村振兴一线服务。

四是聚力乡风文明铸魂行动,农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稳步推进文明创建,目前全州拥有县级以上文明乡镇79个、文明村1131个,所有村(社区)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凤凰县菖蒲塘村村规民约入选湖南省第二届“十佳”村规民约。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州开展各类微宣讲1.2万余场次,完成送戏下乡544场,全州7个现场教学点学习氛围浓厚。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目前全州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有172个村,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五是聚力治理效能提升行动,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重点推进“十大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成功创建“七无两零”平安村(社区)544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8个,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州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调处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47个,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花垣县易地搬迁村民自治新模式得到国家民政部充分肯定,在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

六是聚力基层党建引领行动,乡村振兴基础不断夯实。坚持强基固本,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两委”总体功能实现历史性优化,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的村占比97%,实现对1789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9000多名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面训”和“线上直训”全覆盖。坚持服务提质,推行党员干部“一门式”、线上约办、全程代办等服务模式,基本实现了“办事不出村”“最多跑一趟”。坚持聚焦中心,全州选派1796支驻村工组队,实现对所有村(社区)和147个集中安置区派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全覆盖,在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了先锋作用。   

二、工作亮点

(一)创新乡村振兴推进方式。以花垣县为样板,创新“八个率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率先在全省开展全域文明创建暨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撤除空心房、“两违”建筑等1221处、创最美农家1300户。二是率先成立全国第一家县级乡村发展基金--花垣县十八洞乡村发展基金会,首期80家企事业单位共募集资金5465万元。三是率先引入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与国开行、农业发展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合作开发金融项目分期分批分类投放80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四是率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区域性整体开发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成功招商3家企业共计14.32亿元。五是率先探索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模式,在国家民政部举办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六是率先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五个示范”创建,率先成功创建了“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国农业创业园区、全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十八洞村成功创建国家5A景区红色地标。七是率先入围国家自然资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转型从事涉农企业100多家,完成矿山覆土复绿6491亩,矿坪种植桑树7000亩,完成16个涉矿村环境综合整治、3个涉矿村整体搬迁。八是率先在全省选派驻村名誉书记助推乡村振兴,首批择优选派12名从正科级实职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干部担任驻村名誉书记,下沉12个乡镇12个重点村助力乡村振兴。

(二)创新乡村振兴工作模式。保靖县探索“五个到户”法(即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对接到户、精准服务到户),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得到湖南省委组织部在全省大力推广。吉首市全面推广“互助五兴+爱心积分超市”乡村治理模式,乡村振兴工作正向激励效果明显;矮寨镇荣获“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德夯村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泸溪县创新确定“十个清零”目标,系统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成果在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简报上进行推介,并被推选为2021年全省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扬县。凤凰县坚持“旅游+农业、文化、民宿”模式,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连续两次在县域旅游经济增长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省第一,带动县域就业总量占比均达70%,旅游间接带动从业人员10万余人,其中“竹山乡村旅游模式”成为全国行业带动乡村振兴样板。古丈县产业发展实行县域村际基地“飞地”联合抱团方式,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逐步形成从门面租赁、土地发包等单一模式向资源开发、特色产业、资产收益、服务创收、金融合作、入股分红等多元化发展模式新格局。永顺县创新推行“三级三重三制”应急能力建设,累计向上争取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乡镇和村(社区)应急物资购置、救助受灾群众。龙山县创新“六带一区”产业发展模式,强化产业品牌建设,“龙山百合”“龙山厚朴”等7个品种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乌龙山黄金茶”在第十一届国际鼎承茶王赛中荣获特别金奖。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高位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深化思想认识,提搞政治站位,确保全州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健全完善年度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目标、责任、政策、投入、考核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四级书记”带头抓、全州上下齐心干、社会各界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生动局面。三是汇聚振兴力量。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政策资金,加强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省辖四市对口帮扶的衔接和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千企联村”行动,汇聚强大合力。强化资源整合,坚持多方参与,谋划优化乡村振兴项目,加大推介和招商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市场力量、社会各方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大格局。

(二)全力抓好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一方面,全面巩固脱贫成果。一是把握核心标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二是确保动态监测帮扶到位。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坚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做好社区管理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四是推动群众持续增收。进一步加大脱贫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继续发挥公益岗位、就业帮扶车间作用,切实提升巩固脱贫成果的质量和成色。另一方面,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一是抓好规划引领。根据《湘西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督导8县市科学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高质量推进全州乡村振兴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好“六大行动”。对标“五个振兴”总任务,根据乡村振兴“六大行动”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全面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将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强化政策举措,确保任务可量化、可推进、可考核,不断提质增效。三是抓好协调推进。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抓好示范创建县和重点帮扶县建设,吉首市、凤凰县和古丈县比照重点帮扶县统筹协调推进;全力推进示范村和重点帮扶村创建,面上村比照重点帮扶村协调推进建设,坚决防止不平衡发展、悬崖效应现象发生。四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支持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选好村“两委”领头雁,加大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积极推行“村社合一”发展模式,带领和引导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确保到2025年所有村达到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30%左右,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热情和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全力抓好示范创建,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湘西经验”。一是推进示范创建。着力推进121个示范村创建,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发展规划和示范创建方案,进一步发展壮大村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确保示范村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位居本县市前列、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率先达到20万元以上。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获得州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称号。扎实开展乡村治理体系示范村创建,深入推进文明乡村、平安乡村建设。注重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先锋表率作用,确保做到“五个示范”。二是抓好重点帮扶。着力抓好272个重点帮扶村建设,及时抓好监测帮扶,坚持规划先行,集中力量补齐产业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文明创建、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短板,全面抓好巩固提升。三是支持创新推动。大力鼓励和支持创新推动,积极探索“六大行动”“‘五个方面’走在前列”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湘西经验”,率先打造成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在全省全国乃至国外产生广泛影响,谱写中国乡村振兴“湘西样板”新篇章。

(四)全力抓好要素保障,形成推进乡村振兴强大合力。一是强化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社会帮扶等多元要素协同性,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一批爱农村、懂政策、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下乡“墩苗”,充实壮大乡村振兴队伍力量。三是强化考评问效。坚持将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州“五个文明”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和督查督办力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较大的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四是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作风建设,确保高要求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真正让乡村振兴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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