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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商务局深化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则

2014-07-10 10:51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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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机构

  第一条 州商务局深化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改革办)是州商务局深化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领导小组常设工作机构,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任局改革办主任,办公室负责人任副主任,局改革办设在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局机关其他科室直属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第三条 各县市商务局、湘西经开区商务局相应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改革办原则上设在办公室,以便加强工作联络和对拉。

  二、主要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及时准确把握中央改革部署,加强与州委改革和商务厅改革办的沟通联络,广泛了解商务改革动态,密切掌握各县市、区等基层和州直各部门的改革进展情况,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参谋服务。(牵头科室:办公室,其他责任科室不逐一列出,下同)

  第五条 每年初根据州委和省商务厅部署以及局领导小组安排,提出年度改革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深化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重大问题的调研。(牵头科室:办公室)

  第六条 组织起草出台我州商务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实施。(牵头科室:办公室)

  第七条 组织起草出台利用外资专项改革方案和政策意见(牵头科室:外资科);组织起草出台对外贸易专项改革方案和政策意见(牵头科室:外贸科);组织起草出台对外经济合作专项改革方案和政策意见(牵头科室:外经科);组织起草出台内贸流通专项改革方案和政策意见(牵头科室:商改科);组织起草出台机关建设专项改革方案和政策意见(牵头科室:人事科)。

  第八条 研究处理州直有关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和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研究评估后向局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牵头科室:办公室)

  第九条 会同新闻媒体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深化商务和开放型经济改革的宣传;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动态,每月编辑一期(湘西商务-改革动态),在《湘西商务》定期专栏刊发;各专项小组和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局改革办报送本地本单位推进改革的进展情况、改革动态、典型经验等。(牵头科室:办公室)

  第十条 加大督促检查、协调推进力度;及时总结情况,发现问题,推介经验,推动工作;年终向领导小组提交年度评估和总结报告。(牵头科室: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 局改革办工作要与局领导小组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州商务局各项规章制度。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加强调研。下基层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

  第十二条 局改革办提请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建议,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涉及局相关科室、单位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县市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应采取适当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由主任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州委改革办和局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沟通各方面改革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专项小组联系员会议、专题协调会议、专题研究会议。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

  第十五条 局改革办要自觉接受局机关科室,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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