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下放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录的通知
州环发〔2014〕27号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再次下放县级环境保护部门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湘西经济开发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省长令第271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州环发[2014]18号文件下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再将省环保厅下放市(州)级环境保护部门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下放给县级环境保护部门。现将《湘西州环境保护局再次下放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湘西州环境保护局再次下放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审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目录
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24日
湘西自治州环保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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