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2011-10-21 08:43 作者:龙莹 彭世贵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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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们正抓紧编制《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总体规划》,将以保护非物质文化生态为核心,实施整体保护。”10月19日,州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成员黄青松向记者介绍。多年来,我州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抢救、申报等工作,守护民族文化之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硕果满枝。

  2004年,我州被确立为全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综合试点单位,到2008年,我州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掌握了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和保护现状等情况,据统计,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0大类3200项。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我州对原始资料进行研究整理,特别是对一些濒临灭绝的民间绝技、民俗活动进行抢救拍摄、排练展演,完成了《湘西民族民俗文化丛书》编审,制作《湘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图录》等,收集了30余种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图书音像资料存档入库。同时,以项目申报形式推进保护工作,现已基本建立四级名录保护体系,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名录24项、省级50项、州级199项、县市级630项。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8位、省级44位、州级437位。州委、州政府相继出台《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湘西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有关政策法规,建立了长效保护机制。我州还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与社会需求结合起来,编纂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乡土教材,通过办培训班、传统文化进校园等形式,使之得到了延续和发展。

  2010年,经文化部审核,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于当年11月26日在我州正式挂牌。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我州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快编制实验区保护总体规划,通过完善保护实验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州、县(市)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完善四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体系及保护机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所等方式,对传统技艺等文化遗产项目加以保护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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