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着力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来源: 作者:州委政法委 州人民检察院 州公安局 2022-06-30 12:01

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是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政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通过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机会。”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指出,要加快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政策聚焦】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第六条规定,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违法情形,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证据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持疑罪从无,依法及时有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指控证明犯罪等职责。第十五条规定,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中指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和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依法规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科学务实的执法司法理念,互相理解、支持,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要提升监督效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注重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他山之石】

★四川省:2019年5月,四川省检察院制发《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命案由市级检察院审查逮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自贡、泸州等5地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工作。2020年4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下发正式文件,将5地试点经验成果上升为规章制度,向全省铺开重大命案由市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此外,四川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关于建立命案信息通报、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疏通重大命案在信息通报与办案协同方面的堵点、难点,打通了“捕诉一体”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工作成效明显,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介。

★湖南省岳阳市:2017年11月,湖南省岳阳市检察院、岳阳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构建检警一体化侦审指导机制的意见》,正式成立侦审指导办公室。随后,各县(市、区)检察院、公安局相继设立侦审指导办公室,到2018年底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侦审指导办公室立足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推动建立对轻微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办理机制、破解办案阻力、创造良好执法司法环境等职责任务,建立案件信息数据双向共享机制、督办落实机制、定期会商机制、案件评析机制、同堂培训机制。经过四年多的实践探索,这项机制已经显示出独特的功能价值,既实现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又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批示,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推介。

【湘西探索】

州人民检察院

依托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

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质效

2021年以来,湘西州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顺应司法监督制约和司法责任制建设和改革要求,共同构建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搭建“三个平台”(同轨办案、同向交流、同台受训),做实“四个支撑”(提前介入、信息通报、会商交流、考核考评),织密监督网,擦亮“探视镜”,筑牢规则底,以严密高效便捷的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确保执法司法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1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所办案件没有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情形,检察环节的司法效率提升一倍以上,全州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提起复议复核数为零,双方共同明确重点纠防的司法问题由50个降为6个,办案干警受到法纪追究的数量大幅下降。一是司法理念共同打造。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融合为指控犯罪的一方,在法庭上对抗辩方,对犯罪嫌疑人指控的成功与否,直接检验公安、检察机关的司法能力和司法质效。为此,公安、检察双方决定,用三到五年的时间,统一司法理念,统一司法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建立审查引导侦查,侦诉既相互监督制约又全方位协作的“指控犯罪共同体”,更好地提升司法质效。二是司法要素共同检视。区分司法单位、司法单元、司法人员、司法案件、司法问题、整改情况、司法质效等主要司法要素,建立专门台账。截至目前,将全州公安、检察机关19 个办案单位、1014个办案单元、1039 个办案干警、4458个刑事案件、50个司法问题及整改情况全部纳入,可视可检可比较。依托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行内部开放式网上办案1927 件,实现便捷化的相互对照和监督。对口交流116次,提出调整、优化意见 223 条,从优化司法要素配置方面来促进司法责任的落实。三是司法活动共同监督。公安、检察同步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控方”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提升司法理念和能力素质,面向基层一线办案单元,立足具体司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司法责任落地落实。视情灵活建立员额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对公安股所室队的监督协作平台16个,短平快地落实相互监督工作。检察机关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和决定存疑不起诉五个诉讼环节,全面审视侦查司法活动,有针对性地提出纠正违法意见97条、改进办案措施意见87条,立案监督46起,监督撤案32起。公安机关则从不批捕、不起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等方面来审视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提出意见建议28条。面对面地监督协作,实打实地落实司法责任。四是司法问题共同整改。针对司法活动存在的问题,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分批次确定重点整改清单,集中资源予以解决。检察按照补什么、为什么补和怎么补三个方面,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017条。检察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82 起,做好引导侦查工作,自行补充侦查案件366起,补强证据579个,努力把司法问题解决在庭审前。公检双方分门别类开展定点、定性、定期调研督导,解决类案问题47个,具体司法办案问题86个。开展具体案件会商112次,解决司法办案问题107个。针对重点案件和有指控风险的案件精心构建证据体系和指控体系,确保指控成功。五是司法素能共同提升。共同学习或交换学习双方上级机关的指导文件26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89起,共同把握最新司法要求。共同讨论认识上存在分歧的案件 63件,还原案件真相,“复盘”诉讼过程,阐述各自观点,在沟通交流中共寻正确答案,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共同接受培训。公安、检察机关开设“大控方”讲堂两期,全州公检两家单位的领导、业务骨干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289人参加培训。公安、检察共同参加高检院的业务视频培训两期。还邀请法院的业务精英讲课,融通控审标准,把握司法规律,提升司法能力。六是司法质效共同考评。完善考评方案,把司法办案和司法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单位考核、个人绩效考评之中,把司法办案和司法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公安、检察干警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讲究考评方法,通过平时做“细账”,每月做“小账”,年终算“总账”的方式,通过横向、纵向比较的方法,久久为功督促落实司法责任。用好考评结果,奖优罚劣。充分发挥业务考评和业绩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将提升办案质效的要求切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纲领,激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办优案。

州公安局

依托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建设

助推司法公信力提升

2021年来,州公安局和州检察院依托“同轨办案、同向交流、同堂受训”,积极推进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建设。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司法办案问题大幅减少,刑事犯罪指控质量明显提高,全州公安机关绝对不捕、绝对不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5.5%、80.6%,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评价首次突破九十分大关。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成立以公检两家“一把手”为共同组长的 “大控方”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大控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搭建协作平台,提前介入。泸溪县设立 “大控方”微信工作群,密切公检两家办案日常联系。吉首市打造检警联络点,由8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对接吉首市公安局9个所、队,进行日常沟通协调及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一年来,全州公检两家共开展对口交流116次,案件会商112次,解决司法办案问题107个。二是强化机制建设。为推动“大控方”建设常态长效,公检两家共同研究制定了提前介入、信息通报、会商交流、考核考评以及同堂受训等机制,并在实践中取得好效果。泸溪县公安局侦办的雷某性侵未成年人案,通过邀请检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检察同步审查交流,最终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以间接证据搭建证据体系,实现有效指控,雷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永顺县公安、检察针对现阶段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存在的立案标准理解差异、证据收集重心不突出等问题,联合制定《常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证据体系结构标准和取证注意事项》,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办理指明了方向。三是注重问题整改。对标对表抓整改,依据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开出的问题清单,逐案、逐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整改到案到人。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由点到面以此类推,避免相同的问题重复出现。建章立制抓整改,建立刑事案件侦办问题整改台账管理,定期通报等制度。将整改结果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通过抓实整改,公安机关过来司法办案中的一些陈规陋习得到了纠正,一些基础性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明显下降,公检两家共同梳理的50个重点纠防司法问题降至6个,下降88%。四是开展同堂培训。组织学习双方上级机关的指导文件26份、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89起,形成执法标准共识。组织2期“大控方讲堂”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进行个案讲评等,大力提升执法司法能力。全州公检两家领导、业务骨干和部门负责同志289人参加培训。下一步公检两家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完善机制,持续推动刑事犯罪指控“大控方”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以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湘西、法治湘西贡献力量。

(执笔人:龙智、周秀尧、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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