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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湘西州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7-19 11:00 作者: 来源: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州困境儿童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的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湖南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3〕40号)等最新文件精神,由州民政局牵头对《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州政发〔2019〕11号)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7月19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一是把握总体要求。明确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原则、意义和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的目标。

二是明确保障对象。对困境儿童保障对象进行了界定。

三是规范认定流程。明确了七大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退出程序。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基本医疗保障、落实教育保障政策、筑牢监督保护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福利、优化儿童关爱机制6个方面工作重点。

五是强化工作措施。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三、修订内容

一是将保障对象由原文件中六大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临时救助儿童增加至七大类,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了保障范围。

二是明确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概念和保障标准。过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修订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参照孤儿标准享受生活保障,有力提升了保障标准。

三是规范认定流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查验”流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救助对象进行核实查验的办理时限明确为15个工作日内。

四是进一步修订“强化基本生活保障”部分。例如,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湘民发〔2024〕12号)中的“2024年我省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月和1600元/月,同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将原文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凡属我州户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修订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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