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关于在全州开展规范佩戴口罩行动的通告

2022-12-02 09:4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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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发生聚集性、扩散性疫情,新增病例中不少感染者是因为在公共场所未规范戴口罩,同确诊病例近距离接触而感染。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防护措施,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州开展规范佩戴口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养老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墟场集市等重点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二、进出KTV、洗浴场所、酒吧茶楼以及处于影剧院、演出场所、健身房、棋牌室、密室逃脱、剧本杀、网吧等空间密闭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三、乘坐电梯和飞机、火车、客运车船、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三站一场”、交通卡口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四、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操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五、参加各类会议、培训、体育赛事、歌舞晚会等聚集性活动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六、处于就诊、陪护,接受体温检测、核酸采样、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七、个人有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在公共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八、在餐饮场所处于非进食状态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九、从事交通运输、快递物流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等职业风险人员工作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十、在人员密集的其他公共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抗击疫情是一场全民行动,离不开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尽责。每一个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都要牢牢树立风险意识,规范佩戴口罩,落实自我防护,保护好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拒不履行防疫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拒不落实防疫措施的单位(场所)及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开曝光;对因不规范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湘西自治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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