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着力提升州、县、乡、村四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代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湘西建设为主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从2020年起,力争用5年的时间,以州、县、乡、村四级卫生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置、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着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州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诊疗中心、武陵山片区区域诊疗中心等五大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执法等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均值以下;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建设县域远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四大远程诊疗平台,县级公立医院提标升级,业务用房全面达到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2.0张的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配备2名以上全科医生;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5%以上。到2025年,全州疾病综合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卫生应急水平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救治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州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建设州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构建卫生应急服务网络,建立常备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任务需求装备和器材。建设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加强州疾控中心设施设备和实验室检测能力等方面建设,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疾病防控能力;加强州中心血站建设,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加强州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装备监督执法车辆、执法全过程记录仪和执法快检设备;推进州精神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创建三级精神病医院,建成州级心理咨询中心。建设州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推进州妇幼保健院乾州新院建设,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开展州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建成州级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建设中医民族医临床诊疗中心,依托州民族中医院和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创建多个国家级和省级中医民族医特色专科,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药优势特色专科,建成州级针灸推拿中心、中药民族药制剂中心、中医民族医慢病治疗中心、康复中心及治未病中心,将州民族中医院建设成国家区域中医(专科)和民族医诊疗中心。建设区域诊疗中心,充分发挥州人民医院三级医院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优势,培育创建多个省级重点专科,完成州级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依托州人民医院建设完成医学影像、心电、检验、病理等远程诊疗平台,将州人民医院打造成为武陵山片区区域诊疗中心;依托州人民医院和州民族中医院医学教育教学平台,建设全州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
(二)提升县级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推进县级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级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提升传染病及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能力,到2025年,县级疾控中心达到县级甲等疾控机构标准。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疾控机构升级改造项目;(2)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项目(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项目);(3)县级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2、加强县级妇幼健康标准化建设。实施县级妇幼健康机构升级改造,增强妇幼保健与妇幼临床服务功能,推进县级妇幼健康机构建设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妇幼健康机构达标建设项目。(2)县级妇幼健康机构产前筛查分中心、两癌检查及其他特色妇幼健康专科建设项目。
3、加强县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设立县级卫生应急指挥调度机构,启动县级卫生应急中心建设。依托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构建卫生应急服务网络,建立常备紧急医学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配备任务需求装备和器材。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完善县级空中紧急医学救援转运平台。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卫生应急中心及指挥平台建设项目;(2)县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室项目;(3)县级应急装备和器材建设项目;(4)县级空中紧急医学救援转运建设平台项目。
4、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条件,对古丈、花垣、永顺、龙山等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进行调剂或新建和改扩建;为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配备监督执法车辆、执法全过程记录仪和执法快检设备。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业务用房调剂或新改扩建项目;(2)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装备建设项目。
5、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结合县域多发病常见病情况,建设州级重点专科若干个;结合县级医院功能定位,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建设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个中心;提升县级医院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病原学和分子生物学诊断实验室;结合医共体服务需求,实施县域远程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诊疗平台建设。
建设主要内容:(1)县级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2)县级公立医院州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县级公立医院“五个中心”建设项目;(4)县级医院传染病实验室建设项目;(5)县域四大远程诊疗平台建设项目; (6)县级综合医院PCR核酸检测实验室及相关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三)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6、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分步对尚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全面消除危房。建制乡镇卫生院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乡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一院一个特色专科”的目标。
建设主要内容:(1)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项目;(2)乡镇中心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项目;(3)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建设项目;(4)健康体检车配置建设项目。
7、实施示范型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项目。选择辐射范围广、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分期分批实施30个重点乡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扩充业务用房面积,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提升专科服务能力,打造成为覆盖周边片区的示范型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
建设主要内容:示范型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项目。
8、提升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预防接种门诊和妇幼健康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满足群众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实施乡镇卫生院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提升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诊断能力。
建设主要内容:(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2)乡镇中心卫生院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项目;(3)乡镇卫生院合格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项目;(4)乡镇卫生院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实验室建设项目。
9、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对未改造的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配齐合格乡村医生,并配置必要的诊疗设备。
建设主要内容: 村卫生室标准建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州长任副召集人,机构编制、财政、发改、教体、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党委政府督查、绩效考核等州直部门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全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工作的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坚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科学合理编制建设计划,分年度分步骤实施,按照轻重缓急、填平补齐原则,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优化布局,注重发挥项目的长久整体功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积极推动县域综合医改。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重点,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依托县级公立医院,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形成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管理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资源共享。2020年,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启动试点,到2024年,8县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行到位,建立起县乡一体、运行高效的县域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完善投入机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级要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主体职责,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筹措资金。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中期财政预算调整起,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增加对卫生健康资金投入。2020至2025年,州本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对全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行奖补。二是积极争取债券投入。各县市区和州直相关单位要严格筛选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将卫生应急、血站、疾控等公益类项目纳入一般债券项目,乡镇卫生院、传染病医院、公立医院等公益类项目纳入专项债券,加大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三是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投入。州、县市区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储备,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进入国家和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重点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行动建设,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
(四)强化人才保障。一是核定基层人员编制数量。根据卫生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人员总量”和“人员结构”双达标的要求,重新核定核足机构编制,利用3年的时间,补充补齐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二是改进卫技人员招聘办法。出台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引进优惠政策,简化招聘程序、放宽人才引进手续和条件,优化卫技人才招聘培养使用。三是完善卫生人才及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机制。实施订单定向免费本科、本土化大专医学生等人才培养计划,按政策规定对应聘到我州艰苦边远乡镇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给予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四是完善绩效工资政策,激发医务人员活力。落实 “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内部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内部分配重点向一线人员、高职称人员、高学历人才、村卫生室巡诊医生和扎根农村基层优秀人才等倾斜。五是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按照州政办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对在岗注册乡村医生发放岗位劳务补助。落实省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补助运行经费6000元。
(五)加强信息化支撑。按照“集约建设、数据共享、平台共用、业务协同”原则,全面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推进健康卡应用,完善在线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费用支付和远程医疗等业务。整合全州各级卫生健康线上线下资源,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延伸健康服务,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盘活全州健康大数据资源。在全州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官方微信、手机APP等建设,建设与州级平台配套的县级区域卫生平台。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应用系统,实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相互支撑。
(六)建立督查机制。各县市区和州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将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强化督查评估,及时汇总进展情况,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有序推进。将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纳入对县市区和州直部门绩效考核范畴,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责任到位,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七)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监管力度,加大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不正之风及套保、骗保等行为整治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八)加强健康教育。面向全社会、家庭和个人,提供健康促进和教育服务,普及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紧急救援、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推进健身场所建设,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个性化运动健身方案与运动指导服务,促进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人均健康预期寿命较大提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