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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01
  • 文号:州政发[2021]10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签署日期:2021-03-23
  • 登记日期:2021-03-23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21-03-23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2019〕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州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民法典、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州委书记叶红专同志多次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健全依法决策体制,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州委副书记、州长龙晓华同志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州政府常务会议中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州政府成立了以州长龙晓华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各县市、各部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议事日程,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提升法治能力。州政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全年组织开展2次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四是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把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州人民政府每年初向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自觉接受监督。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取消州本级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州统一的四级政务服务导则,州县乡村四级政务实体大厅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全覆盖,县乡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数据资源共享纳入全省试点,智慧湘西建设应用居全省前列,政务云使用率达到90%,云聚武陵大数据中心实现与国家19个部委41个信息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智慧湘西及大数据建设运用获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典型推介。行政审批领域继续简政放权,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场监管便利市场准入,简化产品审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改革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帮扶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帮助我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上报贷款需求,支持企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制定和实施环保正面清单,全力服务企业助力复工复产。

(四)强化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强化社会治理。充分发扬和创新“枫桥经验”,建立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把网格化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合并运行,充分发挥中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村调解委以及网格员的作用,建立排查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州共有199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近9000名调解员,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14892件,调解成功14620件,预防民间纠纷转化为民商事案件4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89件。在全州推行“三二一”矛盾纠纷工作法,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五)强化部门合力,充分发挥民族立法优势。今年我州有四部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其中《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分别于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保护条例》进入会前协调准备阶段;启动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的立法起草工作。对两部立法环境发生明显变化,没有修改和保留必要单行条例启动废止程序,分别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六)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完善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在规划编制、生态保护、价格调整、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是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提请州人民政府研究决策事项必须经部门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保证了州人民政府决策的合法性。三是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及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促进法律顾问参与政府立法、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

(七)推进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下发了《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300余个执法主体中逐渐推开,下一步我州将制定完成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出台《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保该项工作全面落实。

(八)突出监督实效,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一是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依法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债务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培育壮大实体经济、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招投标、农村微建设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32件、政协提案1004件。三是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扶贫领域的资金和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州级、八县市一区、州直部门网站均运行正常,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2020年,我州行政复议机关接待群众和部门来电来访近300余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5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8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政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及时办理信访案件。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机构督查督办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认真完成当事人的信访诉求和上级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实现100%。

(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年最少组织两次专题学法,把《宪法》《民法典》和党内规章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并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积分、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制度。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评议活动。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州综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十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整合全州法律资源,我州共建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7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在全州1572个村、245个社区均已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法治体检“服务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权益维护、风险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全州119名律师为321多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免费体检,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252多次,法律应用审查 39次,知识产权保护6次,法律风险防范52多起。全州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80件,办理公证5251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762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极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感不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到位,对重大决策事项界定不明晰,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专业性不够。三是随着“放管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许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向市县一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存在“放得下、难接住”的情况,基层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不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机制还需进一步抓好落实,在形成支持合力上需进一步加强。五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发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行政监管中的作用不够,联网审批、网上许可等新技术的运用有待加强。

二、2021年度工作安排

2021年,我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一是继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将学习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推动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习,融会贯通领悟。广泛宣传造势,把学习与普法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开展民族文化、乡村法治文化活动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创作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文化作品。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自觉接受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在法治建设中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强化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牵引推动作用,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强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四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政府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统一”、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五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六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按中央、省要求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执法方式相近、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不同部门的执法职责和队伍整合,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七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建立内部流程管控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完善政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八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宪法》《民法典》宣传学习为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建立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九是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协调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推动信访问题在基层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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