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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湘西政务督查(通报第5期)

2023-06-06 15:50 作者: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吉首市争取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

经验做法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吉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牢牢树立“抓好真抓实干工作,就是高质量抓好本职工作”的鲜明导向,立足真抓、着眼实干、强化督查激励,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次数从2020年“挂零”到2021年3项、2022年6项,实现了逐年进位。2022年在全省县市区中排第17位,全州第2位。为推介典型、树立导向,营造全州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现将其经验做法予以推介,请各单位认真借鉴学习。具体做法是:

一、立足“真抓”,坚持最高标准抓落实

(一)高规格调度。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在年初、年中和年尾专题调度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多次在全市重要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研究”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所有责任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联席机制,切实做到了工作推进中“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二)高标准定位。认真对照省直单位下发的考核细则进行了研究和比对,分别对分类考核评选和不分类设置评选的激励事项,按照“很有希望、有可能、难度较大、不太可能”四类进行高质量分类研判;2022年初就确立了“保三争六”的目标,并积极围绕以争取真抓实干激励表彰为核心逐月进行调度,特别是重点对“很有可能”、“有可能”获奖事项进行专题调度和研究部署,同时,要求牵头市直单位认真对照省直考核细则,对标工作完成进度和向上汇报衔接情况,及时查摆存在问题和滞后指标,迅速补齐短板弱项,多措并举抓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高频次对接。每年6月起,市政府领导和相关市直责任单位负责人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衔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领导加大对吉首市真抓实干督查激激励工作指导和认可。各牵头市领导“一月一对接”工作模式,积极率市直相关部门赴省、州单位汇报衔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特别是从11月起,市领导和市直各责任单位实行“周赴州直部门对接、月半赴省直单位汇报”的工作机制,通过高强度调度、高频次对接,全市上下切实形成了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

二、着眼“实干”,完善推进机制抓落实

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大力倡导“全员抓落实”理念,围绕构建“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抓落实格局,着力形成“市领导专题调度,督查室专职调度,市直部门日常推进”的三级推进体系。在市委市政府层面:科学制定出台《全市落实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分管市领导推进分管领域真抓实干工作情况。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研究”推进机制。在政府督查室专职调度层面: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建督查队伍,以随机抽选、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原则上每月第四周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于该周五进行通报,对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工作要求、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统筹推进。特别是从10月起,重点对“很有可能”、“有可能”获奖事项实行按周调度,并将调度情况以工作专报的形式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直部门日常推进层面:市直各责任单位建立工作推进专班,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研究省直相关考核细则,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对工作推进中的滞后指标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三、强化“督查激励”,注重结果导向抓落实

制定出台了《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吉办〔2022〕5号)和《中共吉首市委办公室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2023年项目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2023〕5号)等文件,对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民族团结、双百分的考核依据;对各责任单位考核成绩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抓人员及具体业务股室干部绩效考核工资相挂钩。对日常工作推进的好,并获国务院、省政府表彰激励的单位有功人员,市委纳入“狮子型干部”、“狮子型团队”评选范畴,优先给予提拔或重用;给予单位总额不超过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并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隆重表彰;市政府分别对获国务院、省政府表彰单位给予40万、20万工作 经费奖励,并在市政府全会上进行表彰。近两年,吉首市累计奖励资金达180万元;对日常工作推进滞后,连续三年未获上级表彰激励的单位,扣除责任单位绩效考核、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民族团结、双百分相应分值,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纳入“躺平事项”、“躺平干部”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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