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州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和大数据管理科联系(地址:吉首市人民北路58号;电话:0743-8222011;传真:0743-8223559;电子邮箱:xxzzfbzh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政府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公开有关部署安排,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扣州委州政府中心大局、办公室重点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力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力助推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法定内容。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州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全州政务信息及重要新闻,做好州政府领导和州内外重要政务活动新闻采编和信息收集,新闻栏目及时更新,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2023年,全州政府网站访问28,084,132次、政务信息发布59126条、新专题专栏70个、文件解读358个、留言办理1047件。发布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件、州政府常务会议18次、湘西政报10期,并通过图解、文字及等形式对相关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立信息公开专题专栏7个,设置“我有‘金点子’”、“‘打好发展六仗’全力拼经济”、“湘西工作”等专栏,充分展示重点民生实事、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三大支撑”、“八项重点”、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产业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举办“湘西州2023年‘政务公开主题日’”等专题,聚焦群众关切问题开展广泛宣传。继续运营“湘西政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07条。截止目前,全州共有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40个、政务新媒体118个,并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和政务新媒体报送平台管理。
(二)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州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件,均为自然人提交,主要集中在要求公布土地拆迁项目相关材料等,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00%完成答复工作,并按照层级权限和程序要求,转达相关部门及县市进行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全年共收到“州长信箱”信件418件,其中有效件392件,直接回复221件、立案交办171件,按期办理率100%,完成公开42件,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要求各部门对拟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对现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与集中展示,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相关政务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按照一季度一检查的要求,对全州正常运行的40家政府网站和118家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全覆盖检查,全年全州电子政务外网无重大事故。依托购买第三方机构内容监测服务,要求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整改信息更新不及时1069次,错敏词10余批次201条,疑似个人隐私信息泄露风险内容118条,查改死链、错链66条,有效保障了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
(四)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创新性开展了全州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集合了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的统一采编管理、发布管理、渠道管理、监控管理、统计管理等功能,实现了全州所有政务新媒体信息统一采编、渠道统一管理、内容统一监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严格按照集约共享原则和国标要求,实施了全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建设。对标湖南省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全省“一键发布”功能对接,获得省政务局高度肯定。充分利用智慧湘西综合协同办公系统,着力打造“效能政府、协作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全年收发文数量共计88062份,其中发文数量11304份;收文数量76758份;事务数量 24909份;截至目前,协同系统共有 766家单位,注册人数18228人,2023年度新启用3家单位,新增注册人数141人。
(五)强化监督保障。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结合湘西实际,制发《湘西自治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及相应流程;组织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含失效)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0 |
7 |
7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规范等。2024年,将抓好以下重点: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继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优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政策解读准度。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制度,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更加注重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解读。督促各部门梳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底数,推进权威、集中、统一发布,便于公众查询获取。
(三)提升信息反馈温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系统,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权限及责任划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形归纳分类,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最大限度保障群众信息需求。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为高效精准检索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基础保障。
(四)严明信息公开纪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各科室的职能职责,优化完善信息公开标准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操作流程,主动加强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和检查抽查,全力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