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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公平和正义——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察(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回顾

2024-10-17 08:15 作者:毛远安 来源:团结报 【字体:

  公平正义是法治最根本的价值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70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秉持“人民至上、法治为先”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人大视角,守护公平正义,在监察(内务)司法领域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全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监督制度,让公平正义有据可循

  司法(内务)监督工作是州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监督制度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

  70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监督制度,对同级内务司法工作的监督起到了很好效果。比如,2013年10月31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的办法》,通过人大代表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确保了司法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又比如2015年10月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州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建立履职档案开展履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对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记录和评估,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促使他们不断改进和提高。两项制度于 2024年8月29日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为守护公平正义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建立在线监督,让司法更“阳光”

  为督促司法机关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要求依法办案,州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7月在全省率先创建了州本级司法案件监督信息平台,正式启动了对州本级公、检、法刑事案件和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执行全程实时在线监督。

  通过平台,可实时在线查询州本级公检法机关所办每一案件名称、立案时间、案件责任人、案件办理进度、案件办理结果、民事执行和息诉情况等。相对于过来主要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研和执法检查等了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情况的传统方式,在线监督平台提供的信息更为直接、准确和及时,更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情况。

  自司法案件在线监督平台创建以来,监督平台经过拓展和完善,监督范围已经扩大到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案件,州人民检察院刑事审查案件,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案件、民事一审案件、执行案件五个方面,对监督法院、检察院、公安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开展了民间借贷纠纷的“百案评查”专项活动,从而开启了类案监督的新征程,进一步丰富了司法案件在线监督。

  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让司法更公平

  “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自2013年启动以来,持续多年,成效明显,通过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民生的实践活动,全面促进湘西地区司法体系的完善与公正,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活动开展以来,督促法院、检察院、公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州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推行司法公开,通过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判后答疑、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方式,努力解决当事人不会、不便、不能打官司的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州人民检察院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州公安局规范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纠正和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消极作为的突出问题,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处、有案必立(受)、立(受)案必查。州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主题,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全民普法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全州8县市同时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还‌持续开展“法润湘西”“千所联千企”等法律服务活动,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服务重大项目和企业。

  立足职责,促使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为了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全州范围内正确贯彻实施,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了《消防法》《禁毒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各地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力度,为守护公正,捍卫法治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历年来,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监察(内务)司法领域的调研工作,从调研扫黑除恶到公益诉讼,从调研民事执行到社区矫正和社保工作,从调研普法等一系类专题调研,足以说明调查研究的重要性。2021年10月对我州扫黑除恶工作开展调研,先后实地察看了州公安局、吉首市住建局、吉首市乾州派出所、花垣县自然资源局、花垣县交通局、花垣县花垣镇柑子园社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当年首次听取州监察委的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内务司法监督向监察司法监督的转变。2017年11月、2022年9月对凤凰、古丈、吉首、泸溪等县市的部分乡镇、社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调研,通过实地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座谈调研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州《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情况。2024年8月对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和州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开展调研,为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履行“四权”之一的决议决定权,创新作出一系列关于司法方面的决议决定,促使推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2007年,州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决议》。这一“决议”的出台,开创了全国30多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在这一领域的作出决议的先河,标志着我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19年8月,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作出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2024年4月,州人大常委会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决定的出台,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州人大常委会还相继作出了《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的决定》《关于加强司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定》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决议决定。

  2024年,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州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和31个组成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现场电子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形成了“1+31+31+6+1”科学监督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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