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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2个案例入选全省“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2024-07-22 07:49 作者:李再兴 来源:团结报 【字体:

  日前,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2024年4月和5月“打非治违”典型案例14个。其中,我州2个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案例入选,涉案人员均受到处罚。

  根据凤凰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线索,今年4月9日,该县应急管理局对滕某平、杨某弟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硫化汞)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此二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22年4月起,以每年3万元价格租用凤凰县茶田镇某村一山坳废弃厂房,先后从贵州省铜仁市某矿业公司和怀化市一金姓私人手中购买价值49.5万元水银和硫黄各1吨,雇用4名工人,搭建16口土灶炼制硫化汞。案发时已炼制硫化汞1010千克,并分别销往四川、安徽等地区,销售收入31.76万元。滕某平、杨某弟非法生产硫化汞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4月30日,该县应急管理局对滕某平、杨某弟作出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没收违法所得31.76万元,处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接群众举报,今年1月5日,花垣县应急管理局对花垣镇花桥村一闲置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3人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现场存放用作火锅燃料的绿色包装固体酒精蜡块5450件、红色包装固体酒精蜡块4893件、片状氢氧化钠37包、硬脂酸68包、酒精半罐、成品固体酒精591瓶。经检测机构检测,固体酒精蜡块主要成分为甲醇和乙醇,属危险化学品的有机易燃固体。经查,王某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2年6月以来,以每年2.5万元租用花垣县花垣镇花桥村一闲置厂房,购买甲醇、乙醇、硬脂酸、氢氧化钠等作为原料,雇佣3名工人,生产固体酒精蜡块。至查获之日,已非法获利5.0715万元。王某勇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5月31日,该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5.0715万元,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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