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州发〔2024〕1号
(2024年3月31日)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特殊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化作前进动力,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围绕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把握好“点”和“面”、“输血”和“造血”的关系,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底线,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以落实全省千万亩农田产能提升工程、千村美丽示范建设工程、千亿优势特色产业升级工程、千万农户增收共富工程、千镇万村治理效能提档工程“五千工程”为抓手,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奋力走好乡村振兴之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擦亮新时代红色地标。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工作责任,完善和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深入开展“六看六查”行动,及时准确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逐户落实全面性针对性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对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出现突发返贫致贫风险、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且事实清楚、急需帮扶的农户,可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由相关部门和乡村两级第一时间实施帮扶。落实好农村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落实好“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政策,用好防返贫致贫专项救助保障基金。抓好重点帮扶村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帮扶工作,做好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巩固提升住房保障成果,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二)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施产业就业富民行动,统筹用好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持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抓好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促进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让广大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更好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岗位等作用,促进就近就地就业,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力争全州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人口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个、3个、3个百分点。
(三)凝聚帮扶强大合力。拓展中央单位和省直部门(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对口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成效。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机制,积极推动走访联系常态化,抓实产业帮扶、劳务协作、人才交流和消费帮扶等工作。突出县级统筹、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助推当地产业发展上。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到农村投资兴业、开展帮扶。广泛宣传报道帮扶工作典型,弘扬和衷共济、团结互助美德,营造全社会扶危济困的浓厚氛围。
二、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保障
(四)扛牢粮食安全责任。严格开展县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52.7万亩以上、产量18.2亿斤。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支持发展水稻集中育秧,完成水稻机插(机抛)秧5万亩,因地制宜发展大豆、荞麦、糯高粱等特色旱杂粮。继续推行稻油轮作,开发利用好冬闲田种植油菜,推广“三高两低”油菜品种,探索更多轮作、间作、套种模式,完成油料播种面积99.5万亩以上。全面落实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机制。抓好地方粮食储备,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实现粮食应急网点州、县、乡全覆盖。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弘扬节约光荣风尚。
(五)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抓好生猪、蔬菜、油料、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实施好优质湘猪工程,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疫病防控,稳定发展生猪养殖,确保能繁母猪稳定在8.5万头左右。引导发展牛羊养殖产业,鼓励发展水产养殖,推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5万亩。大力发展商品蔬菜,巩固发展山区蔬菜优势产业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田长制”,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持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加强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完成化肥冬储3万吨,化肥使用量实现稳中有降,化学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叶面阻控等安全利用措施,抓好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加强畜禽养殖水产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高标准推进花垣“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提升耕地地力。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完成13.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元投入模式,提高农田建设标准。加快大兴寨水库建设,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小水源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蓄水能力150万立方米,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万亩。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三、提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八)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做好品种优、品质高、品相美、品味足、品牌响“五品”文章,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抓好茶叶、油茶、猕猴桃、柑橘、中药材、蔬菜、烟叶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争取20个以上产业融合等项目进入省项目储备库。建好永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湘西花垣国家农业产业现代化示范区,力争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实施文旅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繁荣乡村旅游经济,支持凤凰县办好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积极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扶持培育一批本土企业和农民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新认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以上。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等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产品销售工作。
(九)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千万农户增收共富工程,确保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周边地区增速和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增速。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庭院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促进产业经营增收。继续抓好就业服务,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5万人以上。完善乡情联络组织,大力推进湘商回归,实现返乡创业7500人以上。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拓宽群众增收渠道。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稳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拓展转移性收入。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加大品牌创建营销。立足“三带优势”,加强黄金茶、古丈毛尖、莓茶、湘西柑橘、湘西黑猪、湘西猕猴桃、龙山百合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完成“两品一标”有效认证总数210个以上,每个县市获批1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全力筹办2024年中国茶业科技年会暨首届茶文化年会,积极参加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依规举办各类农产品品牌专场推介会、开园节、丰收节、茶旅文化节等节庆展示促销活动,加大在人口集中公共区域投放农产品广告宣传力度,鼓励企业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山东等地区开设优质农产品销售窗口,推动更多湘西名优农特产品走进海内外市场。
(十一)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强化科技与改革双轮驱动,落实好产业技术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常态化开展农技人员下基层活动。加强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研基地建设,建好用好院士专家工作站,抓好茶叶、柑橘、油菜、蔬菜、旱粮、中药材等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湘西综合试验站建设,支持州农科院创建湘西州种业创新中心,争取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湘西分中心签约运行。支持保靖县建设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抓好茶叶、果品、菌类、油茶、中药材、畜产品和水产品等营养功能成分提取开发,支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推进种业科技创新,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新品种选育,在茶叶、猕猴桃、油菜、百合等领域选育新品种2—4个,申请植物新品种权4—5个。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扩大良种推广应用面积。加强主要农作物生产引种试验示范和种业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强化农业设施化机械化支撑,抓好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工厂等设施农业新业态,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示范推广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二)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实施和美乡村建设行动,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全面完成村庄规划质量提升任务,基本实现村庄用途管制和建设依据全覆盖。落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加强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寨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抓好村容村貌协调整治,留住乡村建筑特色和历史文化,赓续农耕文明。注重示范带动、点面结合,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2个乡村振兴示范片。
(十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有条件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暂不具备条件的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加强专业化管护。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巩固拓展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州新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80公里、路域环境整治240公里、农村安防设施1200公里,有序推进充电桩建设向乡村延伸。健全县乡村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抓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十四)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教育资源供给,完成8所县域高中“徐特立”项目和24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乡村体育设施,开展“走基层、送健康”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完成大学生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招录计划100名,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村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工作。
(十五)深化美丽乡村创建。落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若干规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提质、美丽产业升级、淳美民风涵养、和美城乡共建“五大工程”,绘就生态秀美、环境优美、产业富美、民风醇美、城乡和美新画卷。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坚决打击涉渔非法捕捞行为,依法追究农业农村领域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常态化开展改厕技术服务和问题排查,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建设40个森林乡村。落实《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抓好“四治三种一创”,深化“五美”创建,创建最美集镇35个、最美村寨100个、最美农家10000户、最美河库10条(座)、最美生态公路1000里。
(十六)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对照新型工业化主导型、农产品加工转化主导型、文旅融合化主导型等发展类型,因地制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繁荣兴旺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五、创新和加强乡村治理
(十七)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务工作者轮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抓乡村振兴能力。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力争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20万元以上的村提高到60%,打造5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300个。按照严控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原则,抓好村级债务有效防范和化解工作。做实片组邻“三长制”工作,管好用好“为民服务一点通”服务平台。持续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十八)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实施乡风文明铸魂行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打造理论学习“大喇叭”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比例分别提高至62%和72%。加强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有条件的村倡导建设村史馆。利用好乡村大舞台,坚持农民唱主角,因地制宜开展村晚、村厨、村茶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社区运动会、“村BA”、村超等系列群体赛事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涵养文明新风。
(十九)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提供智慧化乡村治理与服务。引进数字平台运营公司,搭建村级平台,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扩大数字乡村试点。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网络销售区域特色农产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不断提高涉农事项全程网办比例。加强农村智慧党建、智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深化乡村“互联网+教育”,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动乡村治理精细化。
(二十)建设平安乡村。实施治理效能提升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功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积极参加“枫桥式”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打造一批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宣传贯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和防范,做好涉诈重点人员管控,依法惩处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建设好覆盖村(社区)的反邪教“一墙一窗”阵地。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尾矿库、水库、地质隐患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抓好基层消防能力建设,启动国家级传统村落、特色村寨消防设施及装备建设,抓好森林防灭火。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送法下乡,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覆盖。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一)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三农”工作。严格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持续落实好州委常委联县市、州县级领导包乡镇、后盾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党员干部联户工作机制和州县级领导联系易地搬迁安置点机制。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持一手抓解放思想、一手抓贯彻落实,带头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常态化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基层减负赋能工作,进一步精文减会和规范督检考,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资源资金、管理权限、人财物等向基层一线倾斜,促进事和权相统一。
(二十二)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政审批试点。扎实推进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州试点,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稳慎推进凤凰县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归位试点和农村集体收益权继承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保护、农业保险等制度和政策,鼓励农民发展新型经济。
(二十三)强化要素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农业农村的高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按规定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制定适用于乡村多元土地利用与经济活动的用地分类体系,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鼓励挖掘地上立体空间,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实施乡村育才聚才行动,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加强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造就更多本土实用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活水”。
(此件发至副处级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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