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机构名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联系电话:0743-8222206
- 负责人:田源
- 机构地址:吉首市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9号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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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州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州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州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州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州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州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对州直机关单位的房地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州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州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州直机关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承担州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职责;负责州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承办州直机关房屋维修、危旧房改造事务工作;负责州直机关及中央、省在州单位行政用房、住宅建设土地使用权证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和州直机关物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管理,承担配置计划审核、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指导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具体处置工作以及预算内专项用于解决州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州外来宾赠送州领导和各部门的礼品、州直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的礼品和其他礼品的管理工作。
(四)统筹协调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动全州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节能技术改造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五)负责州直机关(包括中央、省在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直公务员集中住宅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州直机关存量公有住房清查、产权登记、调剂配租、维修维护、资产处置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州直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六)会同相关部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全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州政府交办的其他来宾接待、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工作。
(七)组织实施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管理工作。
(八)具体承担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资产调剂方案拟订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