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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00125
  • 文号:州政发〔2024〕3号
  • 统一登记号:XXCR—2024—000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2029-05-06
  • 签署日期:2024-05-07
  • 登记日期:2024-05-07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24-05-07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政府办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   


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号)、《教育部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23〕168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2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湘西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主动对接发达地区,特别是依据我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全面优化我州职业教育布局,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加快构建办学模式更加多样、产教融合更加紧密、职普发展更加协调、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打造一批州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园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州级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加快促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探索职普融通发展新模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职普协调发展。建好7所“双优”中职学校,注重技能基础和文化基础双培养。实施综合高中试点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职普融通、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支持职业学校利用办学资源开展面向普通中小学校的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支持职业学院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支持创建楚怡中职学校,加快全州中职学校扩容提质。确保到2025年底,全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100%达标。(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文旅广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3.推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发展本科职业教育,建成民族特色凸显的“双高”职业院校、“楚怡”品牌职业院校。做实做强湘西现代职业教育集团,依托高职院校,支持优质中职学校开展“3+2”中高职贯通培养,有序推进中职与高职和本科院校贯通培养。(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建设产教融合新业态。要对接发达地区现代化产业建设需求,根据我州“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统筹全州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实现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对接,形成“专业集群+产业链”的产教融合新业态。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由行业、企业、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中职学校开展专业建设。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区域技术技能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人才供需信息,实现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动态预测与预警,提升专业与产业人才供需匹配度。建立3年一轮的专业评估长效机制,引导职业院校根据评估结果按规定调整专业设置。建成紧密对接我州生态文化旅游、特色农业及加工、酒业、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中医药和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集群的专业群,专业设置对接本地产业比例达60%以上。推动各职业院校优势专业错位发展,做强优势专业,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办好1-2个优势专业群。(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广电局)

(二)充实现代职业教育内涵

5.传承弘扬“楚怡精神”。积极搭建创业兴业的“大思政”育人平台,传承弘扬“楚怡精神”,把立德树人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德技并修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楚怡文化传承基地申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培育5所遴选“三全育人”典型学校,打造5个实践育人基地,培训50名骨干德育管理人员,遴选5门思政示范课堂、1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个课程思政建设示范团队。(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

6.探索“湘西工匠”育才模式。重点围绕全省“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实施“湘西工匠”育才工程,不断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围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建立健全实训课程体系,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支持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大力培养一批技艺精湛、熟悉业务的“湘西工匠”。探索组建产教联合体,依托本地行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鼓励共建一批“校中厂、厂中校”,广泛采用项目制、模块化教学,及时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及时纳入教学内容,实现“做中学,学中做”。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5个、精品在线课程50门、虚拟仿真实训中心9个。(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7.加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健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教研体系,配齐配强州、县教研部门专职职教教研员和各职校教科室人员;完善实习、学分管理体系,推进学分制改革,深化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毕业设计抽查和公共课普测改革,规范实习行为,提升实习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成立州、县、校、企业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管理委员会,加强质量监测,推进教学诊断与视导、教学巡查常态化。(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8.统筹技术技能培训资源。组建州级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理事会,探索实体化运作。依托职业院校平台,加快建设州、县职教中心,整合区域内教育、人社、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资金、项目、技术、人才、政策等资源要素,面向企业员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打造一批高质量培训品牌,实现现代职业教育年培训达5万人次以上。鼓励优质职业院校建设社区教育学校,充分利用优质办学资源服务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老年大学示范校7个。(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现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9.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教师资源配置机制,严格执行编制标准,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按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落实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政策,按标准支付兼职教师课酬。落实和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按规定自主招聘各类人才。畅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从教渠道。职业院校可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主处理。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探索职业教育教师职称改革渠道,贯通普职教师职称评审系列。(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10.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培养“专家型”“教练型”名师。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师范培训教育,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继续开展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配齐配好中职专业教师。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加强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培训。“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0%。(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1.打造教师创新团队。落实湘西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建立灵活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十四五”期间,按照湘西州武陵人才行动计划规定,给予在职业院校择优遴选专业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补助。每两年遴选一次,每年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团队合作的教学组织新方式、行动导向的模块化教学新模式,整体提升教学团队教学创新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每所学校要打造完成至少1个优势专业教师团队。(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四)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

12.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探索由企业、职业院校和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产业学院,通过“引校入企”“引企驻教”“校企一体”“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积极发挥湘西现代职业教育集团引领作用,支持打造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施“湘西工匠”培育工程,开设湘西工匠培训班,每年遴选100名以上中高职学生作为培育对象。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总工会)

13.积极组建产教联合体。积极对接区域内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加快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精心打造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园区。加强政府统筹力度,推动区域形成兼具人才培养、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功能的产教联合体。每个县市要围绕本地产业发展,建设1个政校行企共同参与的县域共享性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文旅广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14.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州人民政府强化统筹,推进全州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工作机制,加强教体与发改、工信、财政、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现代职业教育重大问题,部署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导现代职业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将现代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州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评估运用。(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5.拓宽产教融合发展投入渠道。建立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统筹政府财政投入和职工职业教育经费,积极吸纳产业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职普融通、办学能力提升等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探索设立现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16.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按照规定落实职业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公办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要求统筹支持职业院校基本项目建设,适当增加公办职业教育学位。(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7.加大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奖励力度。每三年对各职业院校的专业群和专业进行评估,对评为州重点专业群和州级高水平专业的学校由州人民政府给予荣誉激励;每年对积极推进产教融合、职普融通、开展现代学徒制教学、“1+X”证书制度试点等工作且成效明显的,由州人民政府给予荣誉激励。(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体局、州人社局)

18.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积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加强现代职业教育政策宣传,办好职业教育宣传周活动,弘扬工匠精神,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营造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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