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现代化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作出指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2023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
二是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2021年2月,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湘政发(2021)5号),旨在通过省部共建,支持湖南省率先建立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打造职业教育“标杆”,为我省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区位优势、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走在中西部崛起前列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提供湖南经验和模式。2023年12月,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湘政函(2023)168号),围绕湖南先进制造业的优势产业,着力探索产教融合新机制,助力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新突破,实现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需要。要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改革。要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评价,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要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打造就业培训平台,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示范园区。要增强服务能力,鼓励职业学校主动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积极融入“三区两地”“五个湘西”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对标中央和省要求。对标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中央和省文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州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不牢固、办学条件不均衡、师资建设不优质、产教融合不紧密、投入机制难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了各项推进措施的责任主体,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职能部门相关职能职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产教融合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二是充实现代职业教育内涵。传承弘扬“楚怡精神”,探索“湘西工匠”育才模式,加强职业教育评价,统筹技术技能培训资源,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现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打造教师创新团队。四是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积极组建产教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