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要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围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监管机制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也是当前农业农村改革的战略部署和重要内容。2020年,湘西州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确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奠定了基础。《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农政改发〔2023〕4号)确认湘西州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州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编制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2.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1号)
3.《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的批复》(农政改发〔2023〕4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44号)
5.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3〕106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试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4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明确了试点时间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 年12月31日,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在全州范围内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试点任务。分为4个部分,20条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健全交易体系。健全完善交易服务机构体系、明确交易机构的服务内容,做好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加强监督管理和政策服务。二是完善交易规则。明确了13类可交易品种及重点探索扶贫项目资产的入市交易,规定交易主体的准入条件,交易申请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出让申请的受理及收费规定,交易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受让申请的受理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组织交易的方式和结果公示,交易中止和终止的情形及法律责任,流转交易合同的签订和价款结算,产权交易鉴证及应用探索,交易过程中的资料归档保管。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明确交易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制度,规范金融服务行为做好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运维确保信息安全。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推进重点工作,完善议事规则、监管程序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动态监测。
(三)进度安排。按照时间顺序,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包含前期工作、完善优化、总结评估等的时间进度安排。
(四)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宣传培训。
四、《实施方案》中公众关注的三个问题
(一)要健全完善什么样的四级交易服务体系?
建立全州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通过县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交易服务站、村(社区)的信息员三级机构人员开展服务,最终建成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交易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二)哪些交易品种可以进场交易?
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入场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体交易品种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13大类,详见《湘西自治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州政办发〔2022〕41号)。
(三)有哪些配套的政策措施?
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创新农村产权抵押登记、产权评估、融资激励、抵押担保和抵押物处置等机制,助力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押难、担保难”问题,配套出台《湘西自治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湘西自治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五、政策咨询途径
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743-2249290